我從小最常遭到詬病的一點,就是「沒有上進心」。我媽要是說,你考一百我給妳買玩具,我就說那我不要了;我媽說你多練一小時鋼琴我讓你看電視,我就會說沒關係,我不想看。
發現惹來一個大麻煩之後,我挺後悔的。天下男人何其多,幹嘛要跟別人爭搶?我選擇立刻放棄。
於是我對阿宏開始採取「三不」政策:
不接觸、不理會、不回應。
除了必要的公事之外,他用那像幼稚園小朋友般東倒西歪的筆跡、放在我桌上的紙條,我看都不看、直接丟進字紙簍;
他打電話來我不接;
他來我家門口等,我也不開門。
我故意把男友的照片放滿在辦公室的玻璃桌墊下;繼續打電話跟牙醫打情罵俏;正眼也不看他一眼。
(逃避眼神和不接話是一種最簡單的拒絕,對方很快就會感受到你的冷漠,但旁邊的人看不出來。他也說不出妳到底做了什麼?
)
本來想,這樣他就會知難而退。
但阿宏有一種驢子一般雷打不動的「盧」勁:
他打電話來,我不接他就不掛斷,最高紀錄響了五十幾聲,搞得隔壁學妹跟樓上室友同時抗議,拜託我接電話;
他在門口站崗,我不開門他就不走,固執的一直等到有人進出、放他進來;
我跟牙醫打情罵俏時,他就默默坐在旁邊,不生氣也不抗議。
甚至他明明知道我要坐火車南下會男友,他竟然還自告奮勇載我去火車站;等我從南部回來,他再去接我!
多年後,我曾經問他,為什麼非我不可?
他說,他之前交過幾個女友,但是從來沒有遇過一個像我這樣聰明伶俐、不遵循傳統的女孩。我像一顆磁石,他深受我吸引。
所謂「烈女怕纏郎」,慢慢的,我開始習慣他的存在。他每天早上騎著他的偉士牌來載我去上班;一起加班、一起下班、也一起回家。當然,我們的辦公室戀情,也就這樣慢慢傳開了。
某一天晚上,辦公室的同事都走光了。我們正準備離開,那位情人節隔天打電話給我的女同事突然出現了。
她強裝平靜的把阿宏叫進某間辦公室,說要跟他談一談。我很識相的待在外面,靜靜地等候。隔著玻璃門,只見女生情緒激動,而阿宏卻一語不發。
她越說越生氣,隨手拿起會議桌上的東西,沒頭沒腦的就朝他砸過去。霎那間,一陣天女散花,釘書機、膠帶座、削鉛筆機⋯⋯直如炮彈迎面而來!阿宏沒躲沒閃,就站在那裡,頗有泰山崩於前而色不變的態勢,任由對方發洩,直到一地狼藉,才看著對方甩門而去。
我在門外嚇得雙眼圓睜,呆若木雞!
雖然自小脾氣也不好,但也從來沒見過這種陣仗。只見阿宏走出來,什麼都沒說,默不吭聲的戴上安全帽,送我回家。
至於另外那位與阿宏有「小曖昧」的女同事,則是沒多久之後就離開了公司。
最令人吃驚的,是那位之前常坐阿宏機車回家,陶醉的擁抱他、摸他大腿、然後恨我入骨、不跟我講話的男士,五年後的某一天,我挺著肚子,在一間禮品店與他偶然相遇。
他不但成了禮品店的老闆,娶了一位略顯福態、滿面笑容的妻,還得意洋洋的拿著兒子剛滿月的照片給我看!
我雖然臉上堆著笑容,嘴裏忙不迭聲的恭喜他,但腦子裡卻裝滿了黑人問號。
這⋯⋯這⋯⋯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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