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樣子大家都愛看愛情故事,那我就再接再厲,解鎖一個大學時代的⋯⋯欸,不知道算不算愛情的愛情故事。
我的初戀和阿宏都是文科男,一個讀法律、一個唸傳播,有始有終。不過中間我其實交往(撩騙?)過幾個「理工男」,但是為時都很短暫。
上回我寫過在鋼琴社遇到一個「醫科男」的故事;這回「機械男」則是在參加美術社時遇到的。
印象中他大我一屆,長得很帥,身高182,濃眉大眼、皮膚白皙,有點像剛出道時的歌星小公雞陳凱倫。(不知道的請自行谷歌,麻煩請找40年前的舊照🤣)
我是在社團辦公室中畫油畫的時候遇到他的。那一天,我刷好了一幅底色,但第一次畫油畫的我,卻遲遲不知該如何下筆,坐在畫架前發愣。
他走進來,跟我聊了幾句,給了我一點建議。我當時只覺得這個學長人蠻好的,很溫和,後來偶爾在社辦中遇到,就會聊聊天。
那一陣子,剛好有另外一個物理系的學長是攝影社的,他約我去拍照當麻豆(那是另一個好笑的追求故事了,有空再寫🤣),把洗好的照片拿到美術社給我,所以我就坐在辦公桌上看照片。
機械系學長剛好也在,就湊過來一起看,說照得不錯!還問我可不可以給他一張?我雖然覺得這個要求有點古怪,但也不好意思拒絕,就隨便拿了一張給他。
沒想到,隔天就大事不妙了!
我一到學校,就有同學用一副似笑非笑的奇特表情,叫我趕快去美術社的社辦看留言簿,還話中有話的說:
「快去、快去看喔!有人表白了唷!」
我一頭霧水,不知道對方葫蘆裡賣什麼藥。但因為當年的活動中心在學校的最尾端,文學院靠近校門口,距離很遠,所以我還是等到中午休息時間,才有空騎腳踏車趕過去。
到了社辦,桌子周邊坐了一些學長姐在吃便當,大家看到我都悶不吭聲,但是臉上都擺著一副「準備吃瓜」的神情。我只好裝作若無其事、其實內心忐忑不安的翻開桌上的留言簿———
天哪!一打開我就看到了一張自己的畫像。
那是一張速寫。雖然鉛筆線條很簡單,但是任何人一看就知道是我。畫中的我斜倚著牆壁,看著遠方。
是我給他的那張照片!
我可以感覺到自己的臉「唰」的一下變紅,血液在霎那間湧上來,雙頰燙得可以煎蛋了!
我一語不發、匆匆的撕下那張速寫,頭也不回的咚咚咚衝出社辦,從此以後再也沒有進過美術社辦公室。
當時校園風氣保守,我完全不覺得那是一種「榮耀」。我很生氣他讓我在社團裡丟臉,而且可想而知背後的閒言閒語一定很多。更何況,當時我有男友!
不過,他真的使出了狠勁磨工,下課來教室門口等,道歉、賠罪,弄得我不得不心軟,最後還是給了他電話,答應跟他出去看一次電影。
還記得那一天是禮拜天,他捧著一束花來我住的地方按對講機。那時候我租住在民生公園附近的親戚家,自己有一個獨立的小客廳。
我睡眼惺忪的爬起來,請他上來在客廳稍坐。他把花拿給我,然後滿臉很浪漫、很陶醉的說:
「妳知道嗎?從你家到公車站,一共是856步!」
吭?我滿臉黑人問號,不太明白他是什麼意思。
「因為我很早就到了,我知道妳還沒睡醒,所以我就在下面來回漫步,讓妳再多睡一會兒。我算了很多次,就是這個數目。我想像著妳每天早上從這裡出門去上學、放學回家的樣子!」
天哪!我⋯⋯我⋯⋯
我差一點笑噴出來。
那個時候的我早已經不是未經人事的高中小宅女,跟初戀男友已經交往兩年。而且雖然我唸文學院,但骨子裡是一個務實的理性主義擁護者。
「早到幹嘛不按對講機?自以為浪漫!」
我暗笑他的不切實際,更嗤笑他的行為幼稚。
其實那一天對他來說,應該是難過的。因為,我很坦白的告訴他我有男友,而且已經交往兩年,也沒有打算分手。
他看起來有點沮喪。不過,卻並未退縮,還是常常來找我我。有時候陪我在學校走走;有時一起吃個飯;有時去看電影。他說,我就是他最喜歡的那種、大學文學院女孩的樣子。
這段「不知道算不算戀情」的交往,終於在一次小意外後嘎然而止。
那一天,我放學正準備回家,在校門口碰到他,他就陪我在公車站牌等公車。因為站牌的路邊停滿了汽車,所以眼看車子到了,我就走出那排車子外、某一輛車尾旁邊招手。
突然間,我身旁的那輛汽車毫無徵兆的緩緩倒退,後面的輪胎輾過了我的雙腳後跟!
車上的駕駛應該是沒有看見我,因此還在繼續後退!我的腳被壓住了,拔不出來,不免又驚又痛,忍不住對行道路上的他大聲尖叫:「快幫幫我、車子壓到我了!」
機械男顯然也嚇傻了,他在一旁頓足撓耳,白淨斯文的臉龐驚慌失措,但卻沒有任何動作。我只好努力轉身,用力敲打車窗。終於司機停了下來,拉下車窗,我請他往前開,才救出了我兩隻紅腫的腳跟!
從那刻起,我突然領悟到,這個優柔寡斷、浪漫溫和的男生真的不適合我,我也不應該再耽誤他。於是我便狠下心來,不再接電話、也拒絕再跟他見面。
於是,這個機械男便也從我的生命中消失了⋯⋯
#請不要留言罵我腳踏兩條船👀
#不然以後不寫了🤣
#365之第四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