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家今晚又入住了一位新成員:「甜甜」。牠是一隻胖胖的母兔子!這是我們家的第N隻寵物。

 

每個孩子都夢想養寵物。不過,大部分的媽媽,都是「寵物殺手」----拒絕寵物入侵的「主要人物」。我小時候從來沒有機會養過任何一隻寵物,主要原因就是因為我媽媽總是用一句話就投下不容拒絕的反對票:「我養你都養得很煩了!」

 

因此,我小時候總是眼巴巴看著別的小朋友養小寵物,羨慕不已。

 

我弟弟妹妹比我幸運。我高中時,爸媽在桃園鄉下租了一間兩百坪大的房子,寬廣的院子裡不但有成排的松樹,還有個小游泳池;房東舉家遷美,留下了一隻狗給我們。後來,我爸在院子裡又養了一群雞、一群紅番鴨,因此弟弟妹妹的成長過程中,有很多跟小動物相處的機會。

 

我印象很深的就是有一次,我週末返家,一大早就聽到屋頂上有「叭答叭答」的聲音。爸爸衝出院子去看,結果是我家的番鴨飛上了屋頂,在塑膠隔板上悠閒的散步!原來,爸爸不知道,鴨子是要剪翅膀的,如果不把最外緣的飛行羽剪掉,長大了的番鴨是會飛的!就在爸爸拿竹竿上樓頂趕鴨子時,一位郵差先生騎著腳踏車來送信,看到我家屋頂飛下來一隻大鴨子,嚇得大聲驚叫:「哇!好大的鳥!」

 

弟弟妹妹跟那群小雞、小鴨的感情不錯,爸爸每週日的早上,都會用鋤頭鋤些蚯蚓出來,給小雞們加菜。有一次,有一隻雞因為太靠近爸爸的鋤頭,不小心被鋤斷了一隻腳指,鮮血直冒。爸爸看了於心不忍,竟拿出醫藥箱,用繃帶把小雞的斷趾包紮起來!天知道這些雞,是過年要用來加菜的!因此你可以想見,當弟弟、妹妹在餐桌上,看到那隻曾包過繃帶的斷趾雞爪浸在紅燒湯汁裡時,掩面哀嚎的慘狀了!

 

沒人敢吃的雞鴨,引來許多蛇在院子裡盤旋,嚇得媽媽花容失色,還驚動消防人員來幫忙,後來也就不再養了。我大學時,爸媽在桃園買了房子,也有一個大院子,爸爸聽說鵝大便可以防蛇,於是在院子裡養了幾隻鵝,後來又買了一隻小狗來看家。不過每次我回家,小狗是半聲也不吭,對著我很親熱的搖尾巴,倒是鵝拼了老命的追著我跑,嘎嘎叫個不停!最後都是妹妹來救我,因為鵝只聽她的話。沒養過鵝,很難想像,鵝比狗會看家吧?

 

但最後,狗死了,鵝老了,我們舉家遷回台北,爸爸再也不養寵物了。倒是我,單身住在台北的時候,我在陽台上養過鴿子、斑鳩(白色的魔術鴿),一度斑鳩還「生生不息」,從一對養到十幾隻。生孩子後,因為住的是大廈,很難照料寵物,於是改養一小缸魚。

 

我一直覺得,孩子應該要有養寵物的機會,除了能夠體驗生命的美好之外,也可以培養互信、互愛的情誼,當然,孩子也有機會負起照料寵物的使命,培養責任感。因此,當女兒吵著要跟同學一樣養一隻「電子寵物雞」時,我二話不說,為她買了一隻真的老鼠。女兒也真的很乖,每星期很負責的為老鼠放飼料、清理大便、換木屑,從來不用我提醒。直到後來,她不知道為什麼忽然一摸老鼠臉就腫得跟豬頭一樣,起了滿身蕁麻疹,嚇得我再也不敢讓她幫忙。(關於老鼠的笑話,我記錄在「為了一隻老鼠」裡。)

 

除了老鼠之外,陸續又有小鳥、烏龜進駐我家。去年從台中友人處帶回來的兩隻小鸚鵡,餵養了一個多月,不知什麼原因雙雙陣亡。鸚鵡死的時候,阿嬤在睡覺,四歲的兒子是唯一在現場的「兇嫌」,而這位「兇嫌」對於「犯案過程」始終「供述」不清,惹得全家人都很火大!尤其是女兒,哭得好傷心,還為小鳥寫了一首弔唁詩。後來,阿嬤帶著兩小把鳥兒埋在前院裡,大家祝禱一番,不過,每次看到空的鳥籠,仍不免觸景傷情。


養寵物,讓孩子真實的看見死亡,其實也是一種生命教育。去年底,年邁的老鼠患了頰囊炎,看了好幾次醫生,我早晚餵藥,連外出露營都帶著老鼠一起去,但最後還是衰弱而死。老鼠的死大概是因為孩子們已經有了心理準備,所以沒有引起太大的傷悲,阿嬤一樣把老鼠埋在前院裡。

 

過了幾天,兒子突然一本正經的對我說:

「媽媽,妳以後死了,我也要把妳埋在院子裡。」

「為什麼?」

「這樣,你就可以看到小鳥和老鼠啦!」兒子笑瞇瞇的說。

 

呃........為什麼我死了之後「要看到小鳥和老鼠」?

 

臉上很多線的我當然無解。但我想,孩子這麼說,表示他已經知道,人最後都是會死的,就跟動物一樣。某些層面上,我覺得他已經開始瞭解「死亡」這件事。

 

為了安撫孩子,於是我第三次選了「長壽」的烏龜。但男孩子真的很有可怕的「實驗精神」。有一次,我在撈烏龜出來活動一下時,警覺其中一隻烏龜看起來有點遲鈍。我腦筋一轉,二話不說抓住兒子問:

「你是不是對烏龜做了什麼?」

「沒有啊!」他露出掩飾禍心的微笑。

我看了烏龜兩眼,立刻看穿這個五歲小孩的居心:「你是不是拉了牠的頭?」

眼見事跡敗露,兒子只好承認:「對啦!我想看看牠脖子下面長什麼樣子!」

雖然我知道某派教育是「讚賞」孩子的「實驗精神」的,但這可不包括在「活的」動物身上!於是我嚴重的警告這位「累犯」:「不可以拉烏龜的頭、腳、尾巴!你如果想要知道沒殼的烏龜長什麼樣子,我們可以找圖片看。」(但找了一整晚,最後發現,烏龜跟殼是不能分開的!)

 

前兩天,朋友打電話來問我要不要「領養」一隻兔子?孩子們聽了齊聲歡呼,我也很喜歡毛茸茸的小兔子,於是,在我諄諄告誡絕對不可以亂拉動物的任何一個部位之後,就依約到朋友家去載兔子。

 

不過,一看到朋友手中的「小兔子」,我有點驚嚇----哇!牠比一隻狗還大!

 

兩個小傢伙沿路興奮的無以復加,為她取了個名字叫「甜甜」。「甜甜」十分好動,柵欄門一開,牠就興高采烈的跳了出來,在家裡鑽來鑽去,兩個小孩跟牠玩到十一點還不肯去睡覺。「甜甜」活蹦亂跳的客廳穿梭,讓我老是錯覺來了一隻毛茸茸的狗!兩個小傢伙也跟在後面搶著摸牠、抱牠。這下連我家的「小暴徒」也真誠的改過向善:「我要把我的樂高收起來,不然兔兔吃了會死。」

 

坐在旁邊的老公,看了一眼烏龜,又看了一眼「甜甜」,慢條斯理的說:「ㄟ,兔子跟烏龜都有了,什麼時候辦賽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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