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2/27
耶誕夜,為了隔天的新家拍攝,我跟老公把家裡收拾了半天,順便把積存已久的電腦信件也整理整理,一弄就弄到天亮。
阿宏開車去機場,因此我等攝影師拍完,中午坐設計師同學的車一起回台北上課,下課後再自己搭公車回台北的家。
因為熬夜沒睡,我一上公車就睡著了。坐到總站時,被司機唸著我沒按鈴,就匆匆忙忙、睜著惺忪睡眼,捏著掌心的悠遊卡刷卡下車。
下車之後我在路邊等社巴。等了老半天,社巴終於來了,我一站起身準備上車,忽然覺得背後怎麼涼颼颼的?啊!我的書包呢?趕緊回頭找,連個影兒也沒有!我竟然把個偌大的書包丟在車上,空著雙手下車了!
趕快回總站辦公室去登記遺失,坐下一班社巴回到家,心中七上八下的準備去上課。
拿著鑰匙去地下室去開留在台北家的車。「噗噗」兩聲,引擎發動不到兩秒卻又熄火了。我心中暗叫不妙,果然,電瓶警示燈亮起:電瓶壞了。
攤著雙手,我只好趕快電叫計程車,結果試了兩次一輛也叫不到。眼看上課已然來不及,只好火速請老師代班,然後求救汽車電瓶師傅換電瓶。終於車子修好,回總站領了書包,拖著疲累的身體回家睡覺。
睡了一大覺起來,下樓收到一張罰單。頭城的舊鄰居在我的舊家門口畫了紅線,即便門口這塊地是私有土地,我持有地主蓋章同意的通行、使用永久證明,而且我只不過停在自家門口一會兒去餵兔子,鄰居竟然拍照檢舉,警察便開了單。
一連串的不如意讓我有點不開心。心中在想:明天要先去警局申訴,或是去公務所吵架?想想決定先去一間自己喜歡的咖啡廳吃頓美味午餐,然後邊喝咖啡、邊拿小朋友的作文出來改,其他不愉快的事明天再說。
改到第一份「如果我是聖誕老人」我就忍不住噗一聲笑了出來,這些小孩的作文真是寫得太好了!於是我滿心歡喜的去上課,決定既然教學生要有同理心,自己也就替鄰居多想想,犧牲一點權益就算了吧!
想通了之後,我立刻打電話請水電工明天來鋪空心磚,將一半草坪當停車位使用,移開部份杜鵑花,這樣院子不用再一直除草,也能保有既有的盆栽和樹。以後我們放棄門口的使用權,新鄰居出門的路就寬闊了。
電話打完自己也鬆了一口氣。有時候換個角度想想事情也沒什麼大不了,吃點虧,也不盡然一定要爭輸贏。每個人看事情的角度不一樣,行得正做得端,仰不愧於天、俯不祚於地,沒有對不起人,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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