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宏這個月幾乎都在對岸工作,過年要帶藝人上「春晚」,我幾乎成了名副其實的「假性單親媽媽」。老大為了要準備考國中音樂班,週六、週日都排了課程,遠的地方去不了,因此每到假日,我總竭力帶孩子在台北活動。


因此,十二月以來,我們有兩個放晴的週末都去騎車--從大直美堤一直騎到關渡宮--來回四小時,孩子們都很愛在中途玩玩健身器材、陪我喝杯咖啡。

昨天,則是去家附近的室內游泳池游泳。

去游泳之前,我們提前去吃晚餐。兩個小孩七嘴八舌的爭講學校的事情。女兒說到,學校有個特殊兒,在晨光時間被同學弄哭,哭聲傳遍學校,連老師也無法勸慰,因此只好很無奈的對同學說:

「你看,這樣的結果是你想要的嗎?」

女兒又說,因為是隔壁班的同學,因此有時候他們班也會有同學在走廊上遇到、捉弄他,故意問他:

「我美不美?」「我帥不帥?」

這孩子就會傻氣的大聲說:「美!」「帥!」

同學們就覺得很好玩。


我聽了之後,忍不住問孩子:「有更嚴重的捉弄嗎?」

女兒聳聳肩:「他們班老師超兇的,沒有人敢欺侮他啦。」

於是我便叮嚀了兩句:「如果看到有人欺侮他,要幫忙保護他喔!」


突然之間,我回想起自己小學五年級時,班上也有這麼一個智能不足的特殊兒。


直到現在,我還清楚的記得他的名字。他有一副圓滾滾、胖嘟嘟的身材,個子比同年齡的小孩高大許多,一頭茂密的鬈髮,兩鬢和額頭上,總是滴著汗珠。也因為愛流汗,白色制服上衣總是濕濕的,遠遠就聞得到一股汗味。藍色短褲因為大大的肚子經常掉落到肚臍之下,石門水庫的拉鍊也常常忘記拉。


「媽媽,有人會欺侮他嗎?」

「是啊!因為他傻傻的,因此常有人叫他去翻女生裙子、或是把吃剩的便當都倒給他吃,他也不懂的照做。」


「媽媽,那他會考試嗎?」

「不會啊!他每次考試都零分。有一次,老師跟他說,選擇題全部寫3,是非題全部寫o,至少會猜中幾題,就不會零分了。沒想到,接下來的考試他又考零分。老師憋著笑很嚴肅的讚美他:很棒!都照老師的話做了!但是你把是非題全部寫3,選擇題全部寫o,所以還是沒有分。下次要看清楚喔!」


「媽媽,那他不用做功課嗎?」

我不知道當時他為什麼沒有進學校的啟智班(那個年代,還叫做『啟智班』,現在則叫『資源班』了)?不過我們五年級的老師,是一個剛畢業、年輕、美麗又非常有熱情的女老師--盛大敏老師。我已經不太記得清事情是怎麼開始的了。但,我記得,從跟他同班開始,整整有一年吧?我每週有兩天要留下來陪他做功課。


我還記得,在同學都走光的週二及週四的下午放學後,我們三個人就坐在空曠的教室裡,盛老師坐在教室後面改作業,我則坐在自己的位子上。他會把功課搬到我旁邊的位子,我一邊寫自己的功課,一邊看他寫作業(他的作業與我不同,只有一、二年級程度)。他有不會的地方,我就教他。寫完作業,我就跟他一起走路回家:一路經過廣州街、博愛路,沿著嚴家淦府邸的外牆,先送他回台銀的宿舍,我再自己走回家。


印象中,我對「留下來陪同學做功課」這件事,是既享受又痛恨。享受的是,盛大敏老師每天放學後都會請我們吃剛出爐的熱麵包當點心,她總是自掏腰包買三種不同口味、剛出爐、熱騰騰的麵包,然後用刀分成三份,讓我們可以每人都可以吃三種不同口味的麵包。此外,當然,我的功課有問題,老師也會即時替我解答。


不過,因為我下課後留在學校陪他做功課的事不久就傳開了,也因為他對我特別的依賴、喜愛,常找我幫他綁鞋帶、穿外套、拉拉鍊,有時候看到什麼好玩或是好吃的,就會大老遠的嚷著跑來叫我。因此班上同學動輒就捉弄我,故意嘲笑我:「吳xx愛陳安儀」、「陳安儀愛吳xx」.....等等。當時的我,真是恨透了這件苦差事。


有時候,放學後送他回家的路上,我會故意不准他跟我走在一起。或是故意不幫他綁鞋帶、穿外套。不過,每次看到他苦著一張臉,哀求著我走慢一點,我就又忍不住心軟。


有好幾次,我跟媽媽抱怨,為什麼我要留在學校陪他?

媽媽總是笑笑的、不經意的說:

「沒關係嘛!反正回家來寫功課也是寫,你在學校也是一樣寫啊!而且因為他媽媽沒辦法去接他,他自己走回家很危險,你就陪他一下有什麼關係?」


因此,就這樣,我陪了他整整兩學期,直到升上六年級我們換了導師、他也換了班,我才沒再跟他一起做功課。


現在回想起來,我媽媽確實是個很特別的女人。尤其是與現在,有許多家長,不願意自己的孩子跟過動兒、特殊兒同班,百般想要把學習狀況不佳的孩子弄走比起來,我媽媽一直很關心我那些家境不好、狀況不佳的同學們。


我小三的時候,班上有一個單親的原住民孩子,功課不佳、成績落後,經常被老師責罵。我媽每次去學校,總會繞到教室後面(他坐最後一排)去跟他聊聊天、鼓勵他幾句。想當然耳,盛老師之所以挑中我陪那位特殊兒做功課,定也是問了幾個孩子家長之後,唯有我媽媽同意吧?我還記得,其後每次家長會,媽媽到學校去,總會特別關照他,請他吃糖或是問候他好。


上國中後,有一次媽媽在家附近,無意間看到我那位特殊兒同學在一間廣式燒鴨餐廳裡做學徒,立刻興奮的跑進去跟他打招呼,並很開心的讚美他。直到後來他離開了餐廳,媽媽每次路過都還常常提起,不知道這個孩子現在到哪裡去了?


現在回憶起來,其實媽媽所做的,給我的影響真的很大。不論是我後來成立母乳協會,當電話、網站義工,或是現在固定在學校當志工媽媽、關懷別人家的孩子.......如果我今天做了一絲一毫對社會溫暖的回報,那都是因為我的父母親給我的示範與教育。


有一次,我在上「請你跟我這樣過」的節目時,有人問:「在孩子面前,如果遇到路邊乞討的人、或敲車窗賣花的人,到底該不該給錢?」

教育專家說,不論怎麼跟孩子解釋,甚或是搖下車窗稍微關心一下,最重要的就是「絕對不要冷漠以對」。這是教導孩子有公共意識、道德關懷很重要的地方。


我所謂的「心存感謝」、回報點滴,其實應該是一種「態度」。

不論是努力生養孩子的雙親、或是照顧下屬婦女的長官、願意配合育嬰假少賺一點錢的企業老闆、或是很多獨身但溫暖包容的同事,我們都應該心存感謝。


在上篇文章的回應裡,我看到很多人提到,將來長大的孩子,如果是殺人放火的壞胚子,難道我們還要感謝他的父母?

如果因為同事生產,自己就要擔負很多不必要的工作,這樣叫做公平?

也曾有過熱心的讀者,要求我連署:希望將虐童兇手處以極刑、以嚴刑峻法處置,以遏止再犯。


我想說的是:智障兒、過動兒、有特殊殘障的孩子,同樣也是社會的資產。一個健全而進步的社會,本來就應該關懷弱勢、照顧弱勢,這才能配當以為人。一個殺人犯生出來,也是一個純潔無辜的嬰兒,他為什麼會變成殺人犯?難道,他生出來就是殺人犯?父母生出他,就希望他是個殺人犯?每個人之走上歧途,都有他的歷程、有他的環境,而且,我們生活在同一個社會中,難道,我們對這些事件的發生,就完全沒有責任?


聖經故事說,如果你沒有罪,就可以朝姦淫之婦丟石頭。雖然我不是教徒,但我想,這句話套用在社會上的任何角落,都是合宜的。


如果,我可以做那隻拉他一把的手,與其現在只要動手勾勾簽署死刑連署的網頁,我寧願每週花兩小時,貢獻我可以關懷的心意,希望能夠多照顧一個還有希望的孩子。

同樣的,如果要喚起大家對家庭教育的重視、將所有人的孩子都視為社會重要的資產好好教養,單身者和已婚者就必須有共識、肩負共同的責任:保護、照顧、教育,不是嗎?

誰該感謝誰,又豈是需要爭論的部份?


ps:我已經把我的想法與觀點敘述完整,此後對於謾罵與延伸而出的不理性討論,將不再給予回覆。感謝大家厚愛轉寄,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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