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因為很多重要的考試都加考國文作文,因此,「作文」從一項冷門課,一下子變得熱門起來。我大學時,曾經擔任四所國小安親班的作文老師長達兩年餘,最近,我打算重作馮婦,在家裡試辦「寒假作文班」,一方面教自己的小孩,順便也帶著鄰居朋友的小孩一起來「玩」作文。或許,這會成為我的下一份工作,也說不一定喔!

在「寒假作文班」開始之前,我在腦海中,回憶了一下自己的「作文歷程」。

我的文學啟蒙應該來自於我媽。從會說話起,我媽就按著「唐詩三百首」,一首一首的教我背誦,除了五言、七言的絕句、律詩之外,李後主、李清照的詞,她也讓我背得滾瓜爛熟。媽媽說,我兩歲時,就已經可以背誦超過40首的唐詩、宋詞。直到現在,很多都已經忘了,但「春花秋月何時了」我還可以倒背如流。

五歲那年,爸爸回國之後,他就開始教我認字、寫字。從我有記憶起,我家就有三份報紙:中央日報、中國時報、國語日報。每天的國語日報,爸爸都會跟我一起閱讀,從四格漫畫「小亨利」開始,每天選定一、兩篇文章,讀完之後,他就會問我文章裡面的意思、寫得好的地方在哪裡?每天晚上,爸爸都會讀故事書給我聽,從「安徒生童話」到「金銀島」;「西遊記」到「鏡花園」。爸爸的床邊故事,一直到我到我國小六年級,離家到舅舅家寄居才停止。

因此,我很小的時候就知道書是一個很有趣的東西,它可以讓我不需要玩伴、不需要出門,就可以獲得很多的快樂。而我家每一個人都喜歡閱讀:翻翻家裡廁所旁邊的書,就知道我爸最近在看「白話史記」;餐廳旁的茶几上,一定有我媽最愛的「皇冠」雜誌。在我童年印象中,關於書的記憶,最深刻的一次,是爸爸替我訂的、光復書局出的一套精裝版「世界少年文學全集」寄到家裡來的時候:那一個下午,我們全家寂靜無聲,每個人各據角落,趴在地上看(因為全彩精裝的書很大、又很重),一直看到天黑,我媽才驚覺:「啊!忘了煮飯了!」

因為愛看書,所以我比同齡小孩早熟的多。我小學一年級時,最喜歡國語日報的單元是「茶話」,那是林良跟幾個作家合開的專欄,那時,對我來說,其他兒童版面的文章都已經太淺薄了。我小學四年級時愛上了黃春明、白先勇,五年級迷上林語堂。我看「京華煙雲」、「紅牡丹」時,才小學五年級。有一次,我媽看到我在看描寫很多情慾內容的「紅牡丹」時,罵了我一頓:「那是大人看的書!你不准看!」她根本不知道我已經快看完了!當時我心想:「啊!還好,你不知道我也看了『金瓶梅』!」

我是個閱讀狂。小學五年級時,我的導師曾經一度擔心我有問題,因為我每一堂下課都黏在書桌前,體育課也想盡辦法不去上,為的就是我們班上有一座班級圖書館,裡面還有很多書我沒看過。班上的圖書看完之後,我以好成績拿到了學校圖書館的通行證,可以在午休時到學校圖書館去看書。哇!至此更不得了,我每天幾乎都泡在書堆裡。到後來,連老師都很好奇我最近在看什麼,有時候她也會跟我借我的書看!

國一時,爸爸有一次到台北來看我,丟了一本法國作家的作品「莫泊桑短篇小說選」給我。從此以後,我開始瘋狂迷戀各式各樣的短篇小說。張愛玲的短篇小說、褚威格的「一位陌生女子的來信」、毛姆的「十二個太太」、俄國作家科契夫還是什麼鬼的,反正我拿到什麼看什麼,只要同學手上有什麼書,我偷搶拐騙一定要拿到手,而且以最快的時間看完!我記得有一次,我同學帶來一本華嚴的「蒂蒂日記」,她說很多人排隊要看,我立刻說:「妳先借我,我保證放學前一定還你!」於是我連著八堂課都在看,一口氣看完,放學前準時還給她!

我看書很雜。瓊瑤、金庸我看,琦君、冰心、桂文亞.....的散文我也很愛。我看西方巨著「憤怒的葡萄」、「酒店」,也看西方古典「十日譚」,我看余光中、泰戈爾的詩集,也看中國典籍「詩經」、「紅樓夢」。我看保真的「原始森林」,也看楊青矗的「工廠人」。我看「拿破崙與約瑟芬」,也看「梵谷傳」。反正,我拿到什麼看什麼,只要有字的我都看!可以借的我就借,借不到的我可以一整天站在書店裡看!那一陣子,我爸爸非常氣我,嚴禁我看小說,因為我念中山女中的時候,因為看太多「閒書」導致七科裡有四科不及格,英文、數學、物理、化學全部都不到50分,太多科目死當,差一點就面臨留級的命運!

還好是我的作文救了我!

我的班導師是生物老師,她把我叫去:「陳安儀,老師每次看到妳的週記,都非常感動。妳的文章真的寫得很好!老師覺得,妳應該要去念文組。不應該念理組。」於是,在我偷了老爸印章,並有班導師的護航之下,我轉到第一類組。並在英數補考、理化老師放水之下,終於升上高三。不用說,我爸氣的吹鬍子瞪眼,很後悔小時候給我看那些「閒書」。

閒書對我的作文有沒有幫助?那是當然的。更何況,我不只是愛看書而已,我還喜歡重複的看、不停的抄寫、甚至勤勞的做摘錄!

我從小就有一個我爸稱之為「壞習慣」的習慣,就是不停的看同一本書。比方說,少年版的「格列佛遊記」,我大概看了不下有三、四十遍吧?「小太陽」更是看到都會背了!我還記得,有一次我爸抓到我做功課時在抽屜裡藏別的書,他一把把書抄起,一看,又是「小太陽」!頓時怒從中心起,把整本書撕個稀巴爛!

他不理解,為什麼有些書我要一看再看?他不明白,有些東西,隔一陣子再重看,會體會出不同的味道。比如說,小時候看「格列佛遊記」,只是覺得很好玩,小人國、大人國很有趣。後來再看,才會發現格列佛以「敲蛋」引發戰爭的昏庸。「馬國遊記」以「馬」為「人」,除了描寫人類的醜惡,也敘述了對死亡的觀感。很多小說中蘊含很深的道理,你必須要一再閱讀,才能體悟。

除了重複閱讀,我也喜歡做佳句摘錄。我瘋狂迷戀張愛玲時,曾經發痴到把她的整篇小說抄寫一次!為什麼要抄?我也說不上來,只覺得字句實在太過美麗,我不抄一遍,無法抓住它的美麗。因此,高中時期,我很愛抄蘇軾的「定風波」、我抄晏幾道的「阮郎歸」、抄歐陽修「玉樓春」,抄李清照、柳永、李白,我抄「桂花雨」、抄「三經有夢書當枕」。前兩天整理舊物箱,我還翻出了好幾張工工整整抄寫的宋詞,如今看來,那應該算是一種年少時的浪漫吧!

抄寫,讓我記憶文章的美,而「心得報告,則讓我練習抒發己見。從小,我最愛做的功課,就是「讀書報告」。我把「中央日報」上我看了很感動的散文仔仔細細的剪下來,在我喜歡的句子旁邊畫線,再洋洋灑灑的把我的感想寫出來,配上我自認為畫的很美的花邊,貼在剪貼本裡。從國小開始,這樣的剪貼本我有好多本,一開始是學校的作業,後來則是我自己的喜好。我剪貼文章的習慣,一直到我大學都還持續著。

如今回想起來,這些都是寫作的練習。我在無意間,將美好的文字,深深銘印進我的腦海。每當我下筆之時,這些過往的訓練,很自然的就展露出來,而我自己卻不自知。

但是,如果想要擁有一隻利筆,光是這樣是,當然是不夠的。

小學四年級時,爸爸曾經為我報名過國語日報的作文班。我在作文班大概上了足足有一、兩年課吧?但老實說,事後回想,老師教的那些什麼「藍圖」、「寫作大綱」對我而言,並沒有什麼助益。我之所以願意去上作文班,主要的原因,是因為爸爸答應我在每一次作文課下課後,可以去樓下的國語日報,自由自在的看一小時的故事書!那才是最大的吸引力!所以我每一次都是盡快把作文寫完,為的就是能下樓看書!

不過,可能是因為每週比同學們多寫一篇作文,再加上從五年級起,爸爸要求我每天寫日記,我的作文能力漸漸的變的突出。剛開始,我的日記總是只有一行,開頭永遠都是「今天」,寫的不外乎流水帳。爸爸看了之後,要求我每天針對一件事情敘寫,要有開頭、中間、結尾,寫完了要給他檢查。剛開始,我的日記經常被他批評得狗血淋頭,他看煩了,甚至規定我不可以用「」今天」開頭。後來,不知道從什麼時候起,爸爸沒有檢查我的日記了,而日記,卻悄然成為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一部份。

我的日記,一寫就是二十年。

每次搬家的時候,看到那成堆的日記本,我就覺得很安心。它好像是一個永不變心的老朋友,陪著我長大,陪著我變老。他不會說話,但他瞭解我的秘密;他不會走路,但它陪伴著我的青春歲月。

對我來說,寫作、寫日記,已經不是一個功課,而是一種治療、一種發洩、一種成就,與一種本能。

在心有所感的時刻、在情緒激動的時刻、在喜悅或悲傷的時刻,如果不讓我寫些文字的話,我可能會因為心中塞的太滿,無法負擔而死亡吧!

媽媽曾經回憶,我周歲時抓週,第一樣抓的,就是「筆」。我從來也沒想過,有一天我會「靠筆吃飯」,雖然我的作文後來一直都很好,從國中起,就陸續代表班級、學校參加作文比賽,後來又念了台大中文系。曾經,我想要當一個小說家,不過,後來我發現,除了考試之外,我沒辦法「為了閱讀而閱讀」,「為了寫作而寫作」。我在台大得過系上的小說獎,不過,我發現比我有天賦的人實在太多,我不覺得我會是一個很出色的藝文創作家。

沒想到,投身記者工作之後,我每天要寫的字更多!而且,記者的工作對於文字訓練更是有利,因為我經常要在很短的時間內,寫出很多篇報導。當時,「短文」對我來並不容易,同一篇稿子我可能要寫上五遍,才能夠將自己想要表達的意思,在500字以內精準且完整的表達出來,並讓自己跟受訪者滿意。在報社待久了,我養成了快、狠、準的文字實力:長話短說、直擊中點,500字搞定。那時我經常在母乳協會討論區發表意見,我的高中同學後來告訴我,她很難把我本人跟網路上的人連接,她形容:「妳本人很溫和、柔軟,但妳的的文字有時候真的很『暴力』耶!」

偏偏我後來又到了壹週刊。週刊要的是「長稿」,動輒三、四千字,跟報社相反,它要「短話長說」、「廢話多說」、迂迴曲折,絕對不能直擊中點。我剛開始時很不適應,自己知道自己寫得不好,於是我每天下了班就待在報社看文采好的記者怎麼寫長稿。我又開始像從前一樣,一段一段重複閱讀,看看他每一段怎麼抓重點、怎麼敘事、怎麼鋪陳,然後再閉眼想一想,如果是我寫這個題材,我會怎麼寫。

由於我對自己的文筆一向非常自傲,所以我很不喜歡別人「動」我的文章。我知道,要長官不改稿,重點就是要寫的好。所以我很用功,一段時間之後,我很高興的發現,我的稿子,長官幾乎不再修改。在社裡,我的的「快筆」很有名,也備受稱讚,我下筆快、完稿快、品質好。這,也成了我離開週刊後,自由接案的本錢。

對我來說,現在寫文章,是興趣,也是工作。寫部落格是我的興趣;各式各樣的採訪稿、代筆書,則是我的工作。從自己的經驗出發,我覺得,教孩子作文,其實不出幾點:

一、多練習。
把自己的心情,轉化為文字,絕對是需要練習的,而且,是不斷的練習。
當然,寫作時有很多技巧,是可以幫助孩子增加「將想法轉成文字」的能力的,這些可以藉助一些小遊戲、小方法,去執行。但,「多練習」絕對不可或缺。練習不光只是寫一篇完整的文章,還包括造句、造詞、以及標點符號、描摩、創意、想像、模擬等等練習。

二、多觀察。
我會把「觀察」放在「閱讀」前面,是因為我認為作文要寫的好,重點在於對於生活周遭的體認。一個對生活沒有感覺的人,不管讀再多的書,都不可能寫出動人的文章。

三、多閱讀。
很多人都知道要「閱讀」,但卻以為讀過了就算,這樣的「博覽」,對於知識的增加可能有幫助,但對作文卻不見得有幫助。我不太贊同「張曼娟小學堂」讀古書的作法,因為不是每個人都要念中文系。作文要流暢,要言之有物,重點在於「表達」,而不是讀古書讀得多就行。那種舉一反三、隨時引經據典的作文法,不見得可以讓作文有聲有色;一篇沒有血淚的作文,充其量只是堆積辭藻罷了!它沒有「感動人」的條件。因此,閱讀,必須要是閱讀自己心有所感的作品。我的建議,孩子不必死背詩詞,但可以從優美又有趣的散文、小說讀起。

四、多辯論。
我以前教小孩時,經常讓他們做正、反方的辯論。一個不懂的怎麼說服別人的人,是寫不好論說文的。

五、耐心的修改。
最後一點,就是要有一個會改作文的老師啦!一個好的作文老師,必須要有耐心,看懂孩子的意思,並幫助他學習去表達的更完整。而不是古板的教導一些所謂的「作文大綱」、「作文七法」,那是沒有用的。一篇不通順的作文,很可能只要更動幾個標點符號、加上幾個連接詞,就可以脫胎換骨;一個作文不好的孩子,可能只是在某幾個表達關節上,出了狀況。

最後,我要說,作文存在我們的身邊,無時無刻。找工作、寫履歷要作文;寫信、寫情書要作文;在網路討論區聊天要作文;寫個便條紙給老闆,也要作文。作文很重要,作文會影響你的思考與邏輯。最重要的是,一個作文很好的人,表達能力必然不差,而且一定思慮清晰,口才便給。而且,作文,其實並不難。只要你願意,你會發現,作文是一件很快樂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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