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阿宏結婚宴客的「六福客棧」即將於6/1號凌晨零時熄燈。https://yns.page.link/jE2vJ?soc_src=unv-sh&soc_trk=li

而我們當年的宴客日正好是6/1號呢!

25年前,我和阿宏在製作人王鈞的「全能製作公司」因工作而認識,開始交往。還記得當年我第一眼看到他,是因為同事像發現新大陸一樣跑進會議室裡大聲嚷嚷:

「喂喂,快來看!公司來了一個帥哥!」

於是,正在開動腦會議的大夥兒一窩蜂的跑出去看。等我進辦公室時,我只看到了一個背影,身材結實,有一個挺性感的脖子,穿著一件白襯衫,有點僵硬的坐在隔壁組的空座位上。

說實話,大學期間追求本姑娘的歷來都是帥哥,而且那時候的我除了有一個交往七年、在當兵的男友,還有一個牙醫、一個同行在追我,所以我對帥哥沒什麼特殊想法,也沒打算再「惹麻煩」。

後來,他也常被叫進來一起開動腦會議,想短劇梗、寫劇本,接觸的機會慢慢多了,但也僅止於點頭之交。直到有一次,在開會時一群人你一言我一語的苦中作樂、講黃色笑振奮精神,他突然一本正經的說他聽不懂:

「我還是處男耶!」

在一陣哄堂大笑中,我瞪大眼睛看著他,心中半信半疑,但是看他一臉老實的樣子,不由得有點信了。

於是,後來當他想方設法約我出去時,我也就抱著玩玩的心態,想看看這個「處男」到底是想搞什麼把戲。所以我們的第一次約會過程十分香豔也十分爆笑,但是寫在這裡可能有點兒童不宜,而且可能會破壞我多年以來建立的好形象,所以以下省略一萬字......總之,這個麻煩後來還是惹上身了!而且一惹就惹了25年,至今還甩不掉!😅😅😅(欲知詳情請見本人著作https://www.books.com.tw/products/0010723003)

結婚前,我們一起住在中壢媽媽幫我付了頭期款的小套房裡,每天同進同出一起去台北上班。想法傳統保守的媽媽一方面覺得有個男生保護我比較放心,一方面卻又覺得沒結婚就同居在一起真是丟死人了,頻頻催促我至少先訂個婚吧,以免每次大樓的管理員提到「妳的兒子、女兒......」時,她都不知該怎麼解釋才好。

可是,我婆婆也不是簡單人物,她怕白花錢,於是堅持訂婚三個月內必須結婚,否則變數太大,不如不要訂。於是我媽試著說服我:「一個願意幫妳洗衣服、洗碗的男人,妳還要挑剔什麼呢?」我心想,反正結了婚也還是可以離婚,也沒什麼好怕的!於是,我就為了「給樓下管理員一個解釋」而在民國85年3月先訂婚,然後5月公證結婚了! 

好笑的是,當時我們工作都很忙,黃曆上的好日子像樣的飯店都客滿,於是我就選了一個「大凶日」訂了「六福客棧」。果然那天飯店冷冷清清,就只有我們only one一對新人。六福客棧不但贈送了一個古色古香的六角床新房,還致贈酒水、免稅金,所以我們只花了很少的錢就完成了婚禮,禮金付一付,剩下的錢還去義大利自助旅行度了兩週蜜月。


婚禮當天,王鈞製作擔任我們的證婚人,邱姐是媒人,還借了我們賓士轎車和司機當禮車。大家開玩笑說我的前男友剛好合坐一桌,阿宏的仰慕者也有一桌,製作人李慧蘭還搞笑地說:「你們倆該不是詐騙禮金的吧?沒撐過三年我要退費!」我們席開26桌,敬酒的時候,一對新人被曹蘭拱上桌,連人帶椅坐在大圓桌上,我不但高跟鞋被脫下來裝酒,禮服胸罩內襯也被瘋狂的曹蘭一刀剪下來!最後送客時還被所有塗上口紅的同事,親的我滿臉口紅印,鬧得雙方親友目瞪口呆,從來沒有看過如此「精彩又誇張」的婚禮!

  

然後婚禮一結束,我就興高采烈的跟著學長們去唱KTV,阿宏也跟大學同學出去玩了。據說,那天後來要鬧洞房的賓客到了房間一臉愕然,因為直到三更半夜,新郎新娘還不見蹤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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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nyiChe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