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每天晚上都很忙碌,因為陳水扁回家以後,政治熱有點退燒趨勢,因此許多節目開始談起周慧敏和倪震的分手、玉女的婚姻,因為都是八百年前當紅的藝人,因此不免有很多影劇資料要複習一下。
我知道我的論點跟觀感可能很多人不見得認同,不過忍不住還是想要提筆。
年輕的時候,我對於「愛情」的觀感,就像大部分的女人一樣。我總覺得,相愛必須要「專一」,這種「專一」,必須包含心理的、生理的。所以,我無法想像另一半劈腿、外遇、或是幹出諸如嫖妓這檔事來。想像中,如果一個男人嘴巴上說愛妳,離開妳之後,卻滿腦子想跟別的女人上床,這種男人,怎麼可能懂得「什麼是愛」?我對於那些死守在婚姻中不走的女人也很瞧不起,是什麼樣的傳統,讓一個女人要讓自己一輩子困在牢籠中?
但,年紀越大、認識的男人越多、婚結的越久,我的想法卻逐步在改變。
一個男人(或女人),有沒有可能同時深愛著不同的女人(或男人)?有沒有可能身體愛的女人(男人)跟心理愛的女人(男人)不同?有沒有可能雖然心裡愛著某一個女人(男人),但卻仍然希望追求性的刺激,可是,這卻跟愛不愛無關?有沒有可能在某些時候,他(她)只是需要某些不同的女人(男人)滿足不同的需求?
以上答案如果都是「是」,那是否代表,這是一個極度自私的男人(女人),不可能有人跟他相愛一生?
看到周慧敏的那封分手信,我覺得我找到了答案。
周慧敏是一個生活在現代而獨立的女人。她有錢、獨立、不婚、不想生育,她非常知道自己要什麼。她跟過去那些總是在婚姻這頭守候的傳統女人不同:她過往情史豐富,在倪震之前、之後都交過不同的男友,也跟不同的男人共同生活過。她不需要倚靠男人的經濟生活,更無須為什麼人守貞、或是拿孩子來做不離開這個男人的藉口。
假設,在完全自主的狀況下,周慧敏願意「原諒」、或是說願意「接受」倪震是這樣的一個男人----一個需要不同刺激、不同女人身體的的男人------而仍然和他傾心相愛,廝手不分,而且能夠很自在的處在這樣的感情之中,用她的方式去愛他,也接受他的方式愛自己。那,倪震又何錯之有?眾人又何必要將男方塑造成一個負心漢、女方成為一個受害者?
看到那兩封分手信,我覺得有一種滑稽的感覺,因為那看起來是為了輿論而發的分手信。如果沒有媒體和觀眾的批評,我想這兩人應該還可以安安穩穩的共處一室,繼續過著他們不足為外人道也的兩人世界。或許有些小爭吵,又或許有些小不快,但我想20年來的相處,他們早就應該擁有別人所不懂的默契。
毛姆的短篇小說中,有一篇「12個太太」非常之有趣。這篇小說的男主角,是一個貌不起眼、長相平凡的老騙子。他在渡假飯店中,專門找那種規矩樸素、呆板嚴肅的老小姐下手,藉由不經意的相遇,邀約她們散步、聊天、花前月下。當然,最後他的目的,就是假娶親、真詐財,騙得一筆錢之後,就消失無蹤。
最妙的是,最後這個騙子終被逮捕了,在法官的眼中,他是個罪無可赦的騙子;然而,所有的受害者,卻無一願意出來指控他,反而卻對他懷有無限的感激與情意。而他,則自認是個慈善家:「你不知道啊!我給她們的,是她們活了大半輩子也享受不到的----愛情的滋味。」
愛情無疑是美妙的:期待的心跳、相聚的甜美、思念的苦澀、嫉妒的酸楚.....沒有享受過的人,可以說白白過了這一生。記得,有一次,跟朋友在聊天,有人問:一個無聊但忠實的男人,和一個有趣卻花心的男人,妳會選哪一個?
在場所有的女生都選了「有趣卻花心的男人」。
不要告訴我,從無聊中可以尋得有趣。我們大多看過什麼是無趣的男人。那麼,如果有人已經了悟自己對愛情的需求,那麼,我們又何必用外遇與否,去決定一個男人(或女人)的價值?
外遇不是死罪。如果活在現代,還不能夠對「婚姻」、「外遇」這件事,有不同的想法,那麼還是不結婚也罷。周慧敏說他的情人「犯得起這個過錯」,他就犯得起。這件事,除了她,沒有別人有資格撻伐。
因此,好傻、好天真的究竟是誰?依我看,既不是玉女掌門人周慧敏,也不是那個「玩咖」女大學生張茆,恐怕是觀看這個緋聞事件、氣得咬牙切齒的觀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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