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有一次,她們參加我們公司製作的勞軍節目。到了現場,沒有時間再綵排,經紀人匆匆交代幾句,我就要引導她們上台。姊妹倆看到舞台前面一大片黑壓壓的阿兵哥,緊張的臉色僵硬,但是「十分鐘的戀愛」前奏聲一響起,兩人立即堆起滿面笑容、飛奔上台,熟練的唱歌跳舞、跟主持人聊天應答,獲得滿堂彩,大將之風令人讚嘆。
但是台上的小明星,一下台之後就恢復小女兒憨態,姊妹倆合領一份當年1350(一千五扣稅)的打歌酬勞,二話不說、立刻拆封,一人分一半,一毛都不少!(那時候覺得她們很可愛的我們,哪能想到後來兩人竟紅透半邊天、日進斗金啊?)
在那個偶像都很「端著」的時代,她們倆可以說是大異類,挖鼻孔、做鬼臉,一點也不怕扮醜、影響形象,跟唱片公司原本設定的「偶像美少女」形象大異其趣,倒是成了綜藝節目非常歡迎的綜藝咖。再加上姊妹倆一搭一唱反應奇快,什麼都敢說,沒多久就在主持圈大放異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