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效能教養」一書中,作者顯立老師曾說,三歲以下的孩子,決策權都在父母,因為妳要為他全權負責。
但是三歲以上的孩子,如果是他可以承擔的事情,就可以把決定權慢慢交出去給他。例如,生理上的飽餓、冷熱;穿衣的顏色、式樣。如果是健康的孩子,能夠承擔餓一頓、或是罹患小感冒,不妨就讓他自己決定一餐要吃多少、出門要穿什麼?讓他慢慢學習自己選擇、自己負責。
當然,如果是孩子承受不起的結果,例如長時間看螢幕、不睡覺,或是嚴重偏食、影響健康,最後無論是眼睛出毛病、還是生病要看醫生,家長都得負責照顧,那就必須要介入教養。畢竟孩子未成年,你還是要「監護」他的身心健康。
以這樣的分類法來判斷是否要介入?我覺得可以當成一個指標參考。
於是,跟逐漸長大的孩子相處,主導權也要逐漸交還給他。
但是三歲以上的孩子,如果是他可以承擔的事情,就可以把決定權慢慢交出去給他。例如,生理上的飽餓、冷熱;穿衣的顏色、式樣。如果是健康的孩子,能夠承擔餓一頓、或是罹患小感冒,不妨就讓他自己決定一餐要吃多少、出門要穿什麼?讓他慢慢學習自己選擇、自己負責。
當然,如果是孩子承受不起的結果,例如長時間看螢幕、不睡覺,或是嚴重偏食、影響健康,最後無論是眼睛出毛病、還是生病要看醫生,家長都得負責照顧,那就必須要介入教養。畢竟孩子未成年,你還是要「監護」他的身心健康。
以這樣的分類法來判斷是否要介入?我覺得可以當成一個指標參考。
於是,跟逐漸長大的孩子相處,主導權也要逐漸交還給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