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s:教育局12/6發新公文,團體可經[學校同意],租借操場場地活動。
所以,「教練收費」不能為理由拒絕孩子進入運動!
(但,請注意,學校還是可以以任何理由拒絕租借......我們拿它沒輒!請繼續幫忙抗議!)
ps2:
我將本信寄去教育部長信箱,結果得到一封官方官腔回函如下:
親愛的陳先生您好:
有關反映本市有部分學校禁止學童於校內踢足球等相關問題一案,本局謹說明如下:
一、 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均依「臺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園場地開放使用管理辦法」規定開放校園場地供市民運動休憩之用。校園場地之使用,不得為影響學校教學或相關活動之進行為前提始得借用,平常上課日開放時間為上午5時至7時、下午5時30分至9時30分。
二、 上開辦法第4條:「......申請使用校園場地,不得為營業行為。但經學校許可者,不在此限。」、第6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學校得不予許可使用;已許可後始發現有該等情事者,得撤銷原許可處分:(一)使用目的不符第4條各款之規定。......」及第17條:「學校得於許可處分中載明下列附款:申請人於許可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學校得廢止原許可使用處分,其所繳之各項費用及保證金不予退還,且一年內不受理其申請:『...... 五、有非經許可之營業行為。』」。爰學校於租借場地前務必注意租借者使用目的及用途,租借許可後亦應善盡管理人之責,倘租借者使用目的不符及確有營利之實者,學校得撤銷原許可處分,以免茲生困擾與糾紛,亦即市民倘有收費營利行為者學校將不予提供該團體借用,尚祈諒察。
三、 再者,校園場地開放供市民使用,使用操場跑道散步運動者居多,倘市民使用學校非足球專用場地進行踢足球活動,將會影響其他市民運動之權益及安全。基此,倘學校有專用足球場或不影響其他民眾使用之足球替代場地,使用者可向學校辦理申借手續。
非常感謝您關心學校問題,如您仍有其他疑問,可洽本局體衛科李秀枝小姐詢問(電話:1999轉6393)。
敬祝 安康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局長 丁亞雯 敬復
台灣的青少年活動空間真的很少。
青青從四歲開始踢足球,跟著「奇旺足球隊」幾個年輕的教練,一堂課才收一百多元的學費,就這樣踢了四年。
這一個業餘足球隊,靠著教練、球員、家長的熱情,在台北市各區,組織小小孩踢足球,竟然在連續兩年的TYL聯賽中,打敗學校的專業校隊,拿下亮眼的成績。(今年八歲組是冠軍喔!)
然而,最近足球隊卻遇到有史以來最艱難的狀況:許多學校禁止我們的小孩去操場練球!
今年參加足協辦的比賽時,一個美國媽媽一臉憤愾的問我,為什麼台灣國小、國中的體育館,小孩不能用?老師才能用?
我只好搖搖頭,無言以對!
因為這是真的!
台北小學的體育館,動輒花了好幾千萬,蓋得漂漂亮亮,但,除了上學時,幾班學生輪流用用(因為一星期才兩堂體育課!)之外,
其他時間都在養蚊子。
體育館,學生不能單獨使用。也不能自己去借。要由老師、機關團體才能借。而且還要看校長高不高興借!現在教育局規定學校有自主權,所以校長最大!
我不知道別區如何?但內湖現在幾乎所有國小的操場都不讓進去踢球,有的學校說會踢壞草坪、原本踢球的康寧國小說因為我們的教練有收錢(拜託,一堂160元!不收錢,你來帶!)
還有的學校說因為社團到五點,所以五點以前民眾不能進入校園以免危險。(拜託,那以前就不危險了?而且學校有鐵閘門相隔前後,多年以來不都這樣嗎?)
然後各區的運動中心室內場地很少,要排隊、抽籤,而且價位不便宜(內湖運動中心兩小時要兩千元)我們的孩子逐漸成長成少年,連要踢個足球都像「人球」一樣被趕來趕去!
於是,我們找過很多公園,大部分公園的草地不平。
敬啟者:
我們是一群熱愛足球活動的孩童父母,陸續從四年前起,參加了由熱愛足球活動的年輕教練所組成的各區足球隊。
原本,我們利用週間午後,於社區小學操場對外開放後練球。長此以往,孩子們都喜愛足球,並練習有成,在歷屆足球賽中拿下亮眼的成績。
然而從今年開始,許多學校卻開始禁止孩子們進入學校操場練球。提出的理由千奇百怪,有的以「安全」為由,表示學校社團及課後輔導到五點,所以五點以後才能開放。
有些學校更以「維持校園美觀」等理由,禁止小孩在操場上踢足球。
但是,以上理由都有置喙之處:
二、教練帶領小孩運動,收費在合理範圍,不可與單純商業活動相提並論。
三、破壞校園美觀,那更是貽笑大方了,操場、體育館不是建給孩子們活動的地方嗎?
我們理解:校園開放,可能有清潔上的困擾,因此注意督促小孩使用規範,注意物品、垃圾回收,甚至我們也願意使用者付費。
目前,這群熱愛踢球的小孩只剩下河濱球場可以使用,不但交通不便,而且多半離居家區域遙遠。
總統、市長提倡運動,開放小學操場是民眾們的福利,先進國家如美國等等,體育館也都歡迎民眾借用。

很可憐,現在小孩可以活動的空間真的很有限~ 我的兩個小孩就讀台北市的公立學校,操場很小. 老實說,開學至今,他們使用操場的次數,用十根手指頭就算得出來. 因為這樣,低年級的他們都被教成下課時間,不可以到操場玩,否則容易發生危險. 難怪,只要週末帶小孩到有操場的地方跑步,他們就開心地不得了. 建議你們可以試試台大操場,記得以前還曾看過週六有小朋友和教練在台大操場上練球(只看過他們練習,沒看過他們比賽).
我們的希望其實很簡單,維持原樣即可,以前的校園四點後開放,社區民眾都可以進入的。那是社區很重要的一個運動場地。 汐止到台大光是交通來回要兩個小時呢!
加油~ 跟官溝通很累的!
只是一個心聲!
why don't you post it to president Ma's facebook??
謝謝!請認可的家長幫忙囉!
1. 若是學校仍有學校活動, 當然以學校學生為主, 現在怪異份子特多, 要進入學校從事與學校無關的活動, 當然得要校外時間才能去. 若發生意外, 再來檢討改進嗎?? 試想, 如果青青學校有游泳池, 校外有收費的游泳社團, 要利用學生仍在校的時間進入使用, 在有限場地內,青青班上或全校孩子要上泳課, 怎辦? 若開放, 校外哪些團體誰該優先?? 是否又是抽籤?? 這樣足球課每堂都保證抽得到嗎?? 2. 從事公職不過也就是領份薪水, 把"教育"兩個字無限擴大, 壓力也未免太沈重. 3. 因為自己想從事私人團體活動, 就要公家單位配合, 異地而想, 未免也太自私了些. 錢是教練領, 學習是您家孩子受益, 您孩子要活動要家長陪伴, 您家孩子需要活動休閒, 學校也沒有多餘人力, 就要加班配合, 教育人員或是學校編制內的工友, 也有家人要陪啊~~ 又不是上班偷閒, 按時上下班, 不對嗎?? 4. 要近、要便宜、要自己方便、要省錢, 卻因此增加別人下班後的負擔, 合理嗎?? 5. 您如果深入學校, 就知道校方立場, 學校維護環境的經費有多有限~~ 我不是校長, 加班也與我不相關. 長期欣賞安儀姐的文筆, 覺很認同, 但這篇我看起來, 都覺得只站在自己的立場去思考事情. 如果去借足球場, 如何呢!?
1.校園開放不是近來的事,在這多年來,可以調查統計數據,因為校園開放發生的危害率有多少?而獲益運動的居民又有多少? 2.青青學校的確有游泳池,課外時間也確實開放。因為這樣可以增加維護經費。我所訴求的「非」上課時間開放,而是「課後與假日」開放。這跟學校的孩子使用並不衝突。而且,很多學校早已這子做了! 3.校長當然是辦教育的,不然誰是辦教育的? 4.踢足球是私人活動沒錯,但政府提倡運動,本來就要替人民準備場地,否則各地為何要開廣建體育館?開放學校場地本來也是政府的德政之一,多年來「並未」需要增派人手,當然在校園清潔上學校可能要多費神些,但我說了,這是可以研議的!我也願意去學校當志工啊!只是現在因為校長一人決策,就關閉原來政策,這合理嗎? 5.推廣運動,不論是足球、籃球、跑步、直排輪.......都需要場地。我們的孩子需要運動場,這不是我一個人「自私的立場」,而是「為所有需要運動的小孩」發聲。 因為我不擅長運動,所以找了教練來幫忙,事實上,如果我會踢足球,我也可以自己來組隊!國外的足球隊很多教練就是家長!而學校,當然是最好最方便的場地! 如果您可以告訴我哪裡可借足球場,非常感謝您~
我們的做法是申請學校課後社團開設足球班,每學期末學校會開下學期社團的籌備會議,也會公告開放申請,那時就請足球老師送件,家長這邊就先和學校家長會及訓導處溝通好(因為家長會也必須派員參加籌備會議),從一開始每週二四各一班,到目前每週二四各二班! 星期六因為學校校園必須開放,所以星期六就名正言順請教練開班,這時就可有社區其他外校的同學來參加足球社團,有的同學還如此一周踢三天足球呢!
我試過,問過學校有無開社團的可能,但我兒子的學校因為有網球儀田徑校隊,學校無意開足球課。而且學校也沒有足球老師可以擔任訓練。 台灣的足球校隊不多,多集中在天母一帶(外國人多的區域)而奇旺是個不有錢的俱樂部,叫像我教作文,我可以去租教室,但足球場地太少,租不到,本來學校操場是可以用的,在草坪上踢踢,既不妨礙別人,也沒有影響誰。就像阿公在學校跳舞或練劍,不知道為何,突然幾個學校都一起下令,不讓我們進去踢球,我們也深感納悶?
我很贊同樓上所言 一間學校從本來願意開放 到突然收回一定有他的原因 我覺得校方目前所謂的「推託」之詞都很有道理啊! 不然可以討好學生家長與公眾人物和樂而不為 建議安儀姊可以把訴求更具體化、更可執行一點 訴求會更有強而有力喔!
這就是重點,家長問不出突然不開放的原因。我其實從未用自己公眾人物的「特權」去跟學校問過,我知道的都是「大家的狀況」。而我覺得不合理。 據我所知,原本校園課後開放是「強制」的,因為政府將校園視為社區共享,但現在改成校長自治,因此突然間,很多學校延遲開放,或是做了限制。 我知道甚至有學校因為其中有家長會長的小孩,就可以踢。有的學校就不行~ 我的訴求就是「恢復之前」可以去學校運動!很簡單啊!
校園周六假日都是開放的吧!如果我小孩在學校的時間,我也不希望有校外人士可以自由來去,雖然安儀認為你們是足球設的家長會愛惜校園,但是一旦開放,校警如何認定誰是足球社成員,誰不是?難道要做識別證嗎? 那別的球類或運動也要來申請操場或場地使用,那就會有先來後到,與公平與否的爭議? 這些都是可以列入考量的,開放校園立意很好,但我最在乎的是如何執行,才能兼顧校園安全,至少在中小學階段,我不希望小孩在學校的時段,校園可以無限制的開放!
我講的不是「上課期間開放」!也不是「無限制開放」!是「課後和假日」開放!您看不懂我的文章?要不要重讀一次再留言?
想提供我家小朋友在這裡(美國加州)參加soccer team的經驗,我的小朋友7歲,也是參加校外的足球隊,這裡的做法是和學校租借場地,不論是平日課後的練習或是假日的比賽我們都固定在兒子的小學,這裡的學校放學後校園是完全對外開放的.我不太清楚台灣的小學是不是放學後就把校園鎖起來. 至於校園安全性的問題,放學後小朋友去學校練球都有大人陪同.教練也在. 加油"安儀"!!希望你的小朋友找到合適的地方練球!
是啊!我們原本也是這樣啊!但就突然不行了!
我兩個小孩也都在學校上課後社團到五點半,在這之前不大可能開放吔!畢竟校園死角多,家長會不放心,五點半後操場就開放給社區打籃球跑步等各項運動了,並沒有鎖起來.只是,借給一個團體踢足球,那籃球架能夠使用的數量相對會減少,打籃球的眾多人口也會有聲音,所以學校應該也是有其他方面的壓力吧.南湖國小的操場和籃球場是分開的,不妨問問.
多年來,學校校園都是下午四點以後開放的。因為,社團不像上課,大多集中在某些地方的教室,有前後鐵門隔開。以我們運動的幾個小學為例,前後門並不相通。 足球的場地跟籃球不一樣。籃球架有一定數量,大家要搶,但其實操場草坪很空,並沒有人搶。但奇怪的是,我們遇到的狀況是:學校先是不准我們進去踢,理由是我們收費。後來經過協調之後,變成延到五點半後才開放民眾進去。抱怨的不只是我們,其他民眾也覺得冬天天黑,延到五點半後太晚。 南湖國小之前也是可以踢的,我們以前假日在那邊,現在好像也不行。
校園課後至清晨小孩上學前以及例假日都是開放的,在我們這區很多學校都是如此,也見到很多社區人士在傍晚 晚上 清晨在校園運動,有土風舞 太極拳 舞劍等等,足球也是運動項目之ㄧ,哪些學校不在課餘時間開放校園,為什麼不直接點名到教育局呢!
是啊!因為校長自治,有人問過教育局,他們的回覆是,各校由校長決定!
從事公職"不過也就是"領分薪水--- 位階比一般公務員高的人本來就不是"不過也就是"領份薪水,安儀文中質疑的是身為校長也就是對使用辦法有權決定的人真的無法擬定完整配套措施的校園運動場所使用辦法嗎? 把"教育"兩個字無限擴大, 壓力也未免太沈重----- "教育"本來就是可以無限擴大, 今天教育搞成現在貴族化,商品化,就是對教育缺乏神聖的使命感;教育之多元,哲學理念探討之多之嚴肅也不是所謂"無限擴大"
是的!感謝你了解我的質疑點。 今天碰到士東校長,他們學校甚至連圖書館放學後都開放。 其實,我們自然課也常「假日」借國小的場地住宿。義工會來拿鑰匙給我們。他們不覺得這樣麻煩。這一切真的是看校長的態度,一個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校長,可以無限上綱「安全」兩字,借此排除一切活動,但,這樣真的是孩子之福嗎?
建議您試試師大.我家小孩也在踢球.但似乎沒聽說這個問題耶.不過我們都是課後在附近小學.假日在師大.比賽在大佳河濱公園.或許費用比您現在貴一點點.但租場地應是較一勞永逸的作法.小學因為孩子較小.自我保護能力較不足.所以校方考量自然較多.以上僅供您參考喔
是啊!我們以前也是課後在內湖附近小學。但一夕之間,山河變色,全都不行!我聽說文山區有幾個學校也是這樣。但有些還是可以。就是看校長啊! 「課後」開放已經沒有上學的小孩在裡面,這跟小孩自我保護沒有關係,真的還是歸因於校長嫌麻煩。
跟我們遇到的問題一樣,我們之前在文山區自組足球隊,興華國小也是拒絕我們使用. 現在去參加別的球隊,在中崙高中踢球,下個月也不准使用了. 這些教練都是很打拼的年輕人,辛苦地賺錢.小朋友也踢得很快樂. 為什麼要逼大家沒路可走? 之前興華國小不讓我們踢的時候,我們還找過議員去協調.後來校方讓步,但之後就不斷找藉口說學校有活動不能使用,我們也沒轍. 真的很令人難過.
沒錯,跟我們遇到的狀況一模一樣! 不明白校園可以開放老人跳舞、練劍,年輕人打球跑步,但小孩踢球就要被趕出來是為什麼?
台灣地小人稠,運動空間有限,這種場地問題時有所見~我住的附近有個公立高中,假日會開放民眾運動,因附近社區多,天氣好時運動的人很多,尤其是跑道上跑步及散步的人最多,之前有看過一個爸爸帶小孩在操場內打棒球,被警衛以安全理由制止,看的出來那個爸爸很不高興,但沒人願意跑步時忽然被球K到吧! 我想,學校不願意開放給特定一個球類團體申請練球,大概也怕出了問題得負責,因為你申請了而他核准,不小心出了狀況,他都得負責~若他特准你們練球而禁止其他市民運動,大概也會被駡翻了,足球及棒球需要的場地較大,而場邊危險性也較高,除非是專用,否則兩難吧!
棒球、期腳踏車、直排輪確實禁止,因為有實質危險。但小孩的足球是小而軟的,不但不會飛,而且在地下滾。小孩踢了四年,從沒有發生過意外,也沒有其他人來用過場地!因為整草坪區我們佔不到三分之一!其他的地方都是空的,也從來沒人用過啊!因為大部 分人都是在跑道上跑步、或水泥地上跳舞之類。如果因為我們製造了什麼麻煩或意外,那還有道理,問題是,沒有啊! 今天和校長問過,才知道之前教育局下了一紙公文,表示只要「收費團體」都不可以用學校場地。(那就怪了,跳舞練劍的老杯杯,都沒收錢嗎?)後來本月六日又發第二度公文,改為只要經學校允許,可以「租借」。所以,校長表示,他們是按教育局命令行事。所以,到頭來,其實掌控全還是在學校手中。我們雖有權利租借,但要看校長借不借!
怪不得台灣體育就是輸外國.從小就無法札根啊!小時候也一直覺的為何不能走操場的草坪啊.真的只是為了好看的草坪嗎?
對啊!草坪是為了好看的。學生不能去操場玩的學校很多.....
我们这里(新加坡)几乎每间学校都有自己的操场,周末没上学时,操场和室内运动场是对外开放的,不要登记不用钱。政府在鼓励人们多运动。 我很不明白操场不用,那建来干嘛?white elephant 吗?
對啊!妳看台灣真的奇怪吧? 而且只把足球隊趕出來,因為我們「教練收費」!怪不怪?
親身經驗 我的學校假日一直都有開放活動中心 三年前我班剛好打掃活動中心 最誇張的一次週一 清出超大垃圾袋4大袋(可以套住洗衣機的那種) 的回收物.滿到袋口綁不起來 現在我班又剛好打掃操場 每天都要和垃圾桶裡-沒吃完的便當 沒喝完的飲料奮鬥,偶爾還有酒瓶 在我待的上一個學校 司令台被噴漆 垃圾袋被升上旗桿 小學真的很可憐
所以我說,我們是有老師、家長在的,絕對不亂丟垃圾,而且可以溝通。但一般民眾不是更難管?為什麼只趕我們出來?
我小孩打掃小學對外開放的廁所,對小孩而言真的很難清理,連帶影響上學情緒,不懂為何民眾使用需小孩來打掃?我也贊成開放,但能否撥一些清潔費給學校專款專用,因當局常一個政令下來其他就要學校自己想辦法,校長也很難為,租借很合理,但錢的事被污名化可就吃不完兜著走.
如果因為髒亂,要關閉就都關閉。那也公平啊!光放其他人,不讓足球隊進入,是何道理?
校長能運用的資源太多了, 說錢不夠,那要看是用在哪裡的錢,這裡講的開放運動場地的維護費清潔費....等等等比起校長大人們跟教育部哀哀叫的算是小錢 各位明智的網友們,不信可以去查查法規....... 校長有的權利跟資源是要創造孩子更大的空間福利
沒錯~今天跟校長談過,校長說,教育局12/6發下新公文,學校課後操場或體育館確實可以申請外租或外借,但要「學校」同意。
贊成放學後的校園對外開放,但對於校園的環境衛生維護是一很大的問題,畢竟不是每一個人都有公德心。我也不希望我的小孩去打掃校外人士使用過後髒亂不堪的廁所及校園。
重點是本來就「開放」,但卻開放給一般民眾,單單足球隊被趕出來。 妳看不懂嗎?我們的小孩都「一直」都在負責打掃開放的校園。 現在的問題是,老人可以進去跳舞、跑步,大哥哥可以打籃球,但我們的小孩要踢球,卻被趕出來!原因只是:有一個教練在管小孩,他有收了點學費!就這樣!
試試看麗湖國小或明湖國小。 之前我們下午 4pm 過後會在那邊玩。 或是試試看康寧國小,我們曾經在那邊上溜冰課。
我們就是被康寧趕出來的....麗湖操場沒有草坪,因為他們學校是斜坡。康寧更好笑,他們現在成立了足球社團,說法是他們要用。希望今天跟兒子學校的校長說了有用..... 但重點也不是只有我們,現在是全區小學都不讓踢足球,至少有上百個孩子受到影響。我不懂為什麼?足球隊經營得那麼辛苦,教練和孩子們都非常努力,我們也沒有惹任何麻煩,為什麼學校隊這些踢球的小孩要這麼不友善?
告訴他你們的教練不收費, 交的錢是捐給"奇旺足球隊"作為培育教練的經費!就像我們學校禁止收班費, 可是明明班上一定要用錢啊!那還是照收班費,只不過不叫班費, 叫活動費!
我今天才聽說,之前有協議不要穿「隊服」就可以進去。結果主任去問小孩,小孩不明所理回答有繳學費,於是又不行!我真是搞不懂,阿婆跳土風舞、練劍沒收錢?
安儀姐, 真的很贊同您, 台灣這樣不友善的環境要發展體育根本是不可能的! 我兒子讀的台北市國小, 操場連自己學校的學生要踢球都不准; 想要申請足球社團, 校方的理由居然是操場不平整, 經費不足維修, 怕學生受傷! 真讓人傻眼, 還虧它是明星公立國小....不知有什麼方法可以達成孩子踢球的心願?
今天有個媽媽說,小孩把草皮踢壞這種說法真的很冤。因為操場上我們常用的那一塊,反而是草長得還不錯,反而是少碰的那一塊,比較光禿禿~所以說是被小孩踢壞的真的是...... 對啊!中低年級的孩子,學校運動社團選項不多,網球、籃球、羽毛球等等都是給高年級的,中低年級孩只有乒乓球、直排輪、扯鈴可選。足球其實很適合東方人,因為不必高大,身手卻要靈活、矯健,而且是團體運動,除了運動也可以訓練孩子的團隊精神。又比棒球來得好訓練,且相對對場外的人比較安全。 只是,踢球需要場地。我們很有幸,認識奇旺這樣的好教練,熱心且費用便宜。操場很好,不知道為何不能給小孩用?有心請幫忙轉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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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為了孩子們身心健康合理使用場地,加油加油!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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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妳!!
謝謝!
希望台北市政府教育局能重視校園操場開放的問題,提出遊戲規則,如租借辦法等 最好加裝夜間照明設備 若校方與教育局相互推諉,那就換校長,其實多校長現在正是退休潮,希望平安下莊,所以降低領不到退休金的風險,是重要的,其實教育局長要管管事的啦。
是啊!希望教育局正視這個問題。 我們的教練自己花了十幾萬塊買了可攜帶式的夜間照明設備哩!很認真的教練們!
為什麼教育局要說決定權在校長------------------ 因為教育局怕出事到時要承擔責任啊!! 建議去找教育局陳情最快, 而且要要求教育局下的公文是:規定校長一定要開放 如果公文這樣,你說哪位校長不敢開放? 但是,教育局也不敢下這種公文啊, 哪個孩子在學校被殺、被姦,怎辦? 或者找名嘴啊, 上電視開講一下或罵一罵 教育局一定說他們沒有不開放啊,責任在校長啊~~ 所以說,教育局的官員也不適任是吧!? 因為他們也是在辦教育的, 卻推責任推來推去。 上頭有人說得很好,為什麼民眾使用後要自家孩子打掃善後? 現在太多雙薪家庭,許多學校都有課後班,都要上到六點, 這要如何開放? 日前有民眾在校園開放時間,在校園裡跳樓自殺, 如果有民眾在青青上課的那棟大樓跳樓自殺,你覺得如何? 之前有校園開放,結果假日時發生不幸的事, 一年後因孩子割腕,師長們才知出事了! 安儀之前待過媒體,應該知道, 不是沒上報就是沒事,只是有沒有爆發開來而已。 你找錯對象了! 在台灣這環境,請建議政府開放足球場地, 這樣的環境會比校園更安全更專業,對孩子的學習也更佳。 如果只是自己圖方便圖就近,卻會造成日後可能的遺憾, 相信明理的安儀,一定不會同意的。
重點不是在「開不開放」。校園一直以來都是開放給社區的。重點是「不公平」。 此外,大家對所謂的「安全」看得太誇張,這真的是媒體害的。最我才在看美國一本書,之後有機會介紹給大家,講的就是,我們的孩子為什麼要活在恐懼中?其實看一下數據就可以知道,課後校園開放多年來,危險事件比例並沒有比白天校園不開放的時間多。拿安全來訴求其實是因噎廢食的!以自殺來說,你以為校園不開放就沒人跳進去自殺嗎?美國槍擊案發生,還是在上課時間呢!校園中一直是有鐵門隔離操場與教室的,歷年來就是這樣做,現在並沒有變更!否則過去四年我們怎麼都可以進去呢?只是大家不關心這件事罷了!至於開放足球場地,這更離譜:台灣有幾個戶外足球場地呢? 世界先進國家中,小學的操場都是社區最好的運動地方,近、安全、方便小孩。幾乎沒有例外的!不知台灣為何要開倒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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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民代~可以左右教育局˙˙的政策~從頭開始一關關改革˙˙˙才是方法 校長只是其中之一個小官˙˙大事化小小事化無˙˙公務員心態˙˙你知我知 ˙˙無解~即使你再有理 做事要有方法 解決˙˙才是重點˙˙勝過口水ˊˊ
我們用最一般的手法,先寄信陳情,不行再找民代囉~
仔細看留言中 有講到重點是 ~ 學校借不借˙˙學校的重點在校長~校長 的重點~如果抓準了~不就解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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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感同身受,我們在台中,兒子的足球隊也是碰到同樣的情形,我們不是做壞事,是運動,為什麼到處不受歡迎,學校所使用的經費難道不是我們納稅人繳的稅嗎?
請幫忙轉信囖!我也不懂!
恰巧路過,不知安儀姐的問題是否圓滿解決?看了本文感觸良多,曾寫了篇漏漏長的文章,希望能在爭取權益上有所幫助 足球運動(以及眾多冷門運動)在台灣是辛苦的... 原因大致上有: 一、民眾對足球運動的不了解 二、官方、公務員心態問題 三、綠地以及活動空間的不足 ------------------------------------------------------- 一、民眾對足球運動的不了解 「足球鞋有鞋釘,你們會將草地踩爛啦...」 其實只要草地養的健康強壯,水土保持的好,適度的使用草地是能承受的,不然足球盛行國家的公園就都光禿禿啦!也許學校為了節省保養經費,減少支出,乾脆全面禁止使用,但小朋友的體重、腳力是很輕的,對草地的傷害真的很小。 「足球很暴力耶,鏟球(人)、摔倒、打架...」 但一般除非激烈的比賽,很少會有誇張的鏟球出現,肢體接觸也不多... 偶爾被球踢到不該踢的地方(男生),跳幾下就繼續衝了。每種運動皆有其風險,例如籃球因為場地小,身體隨時都近距離的接觸,運氣不好也容易吃柺子。有時場上會有些打得比較"暴力"的人,自己多小心注意即可,小朋友的比賽不會有這些情況的。 「你們在這踢球,會砸到跑步的人耶...」踢了20年足球,這種狀況真的不多,除非是故意站在跑道邊對路人踢。拿殺傷力最強的射門來說,於球門射門(離跑道最近的情況),不是得分掛網,就是被守門員擋住(除非球門沒裝網子);遠一點射門,多半飛到跑道時已經沒什麼力,根本是"滾"到跑道上,更何況是兒童、青少年的球賽。 ------------------------------------------------------- 二、官方、公務員心態問題 官方心態:「有啊,我們規劃了這麼多的河濱公園,市區內也很多社區公園,這樣還不滿意嗎?」河濱公園多半很遠,我們成年人比較沒差,自己騎車開車走遠一點也OK,但是小朋友要多使用這些空間就不方便了。而市區的社區公園大部份都是水泥地,既不綠化也不實用,應該只是耐用好維護吧? 公務員心態:「我們一切依法行政,照規範作業,順著流程簽呈啊?」台灣有非常多認真的公務員,他們也最清楚制度如何造成了規範和現實間的矛盾,但在繁雜的業務和複雜的制度下,能在時間內完成工作已經不容易,似乎也沒機會去多思考什麼... 反正長官也不會採納提出的建議?就怕變得只懂得照流程走,許多時候反而忽略人民真正的需求。 校方心態:「啊為何不站在我們的立場想?安全、清潔、甚至維修,你要負責嗎?」我相信如果學校是有誠意的,家長們一定會很願意配合學校提出的方案。也可利用這個機會,教導小朋友提升安全意識,維持環境整潔,愛惜公共器材。很難想象會因為足球隊練球(或其他的運動)而讓學校的治安整潔惡化。 昨天剛好有則新聞,吳寶春在台申請EMBA被依不符資格拒絕... 當然這是依規則辦事,吳寶春也了解這是因自己學歷不夠,不過規則的彈性也成討論的重點。但設立規範是為了限制不夠格的人來唸書,或純粹是鼓勵大家先唸到足夠學歷呢?政府對運動休閒的現有設施及政策,真能做到先提供場地和制度來培養運動人口?還是又要等出了一個台灣之光,才來提倡某種運動? ------------------------------------------------------- 三、綠地以及活動空間的不足 其實在河濱公園運動是很舒服的事,但是這和開不開放學校草地沒有關係。雖被群山圍繞,台北市內的綠地仍是少得可憐,公園又都是水泥地,學校若能提供草地讓小朋友跑跑跳跳,能造福很多人啊! 一到週末,各地的學校、運動場所,人多到滿出來... 市區的休閒場所真的不夠,政府單位又愛找一堆規定來禁止這個限制那個。但空間其實是可以規劃的對使用者方便的,規範是可以設定的對人民友善的。 少數人的不便不是不便,一小群人的抗爭不是抗爭,要讓當權者改變心態不是件易事。校長若把學校當成自己的城堡,自然會斤斤計較,怕出事承擔責任,怕維修消耗經費。但校長若了解學校也是全民的共有財產,必能想出許多大家都能接受的合作模式的。
你說的太好了!借我貼在粉絲團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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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近遇到同樣問題 你們的媽媽們無論多遠至少還支持 我們有的媽媽聽到太遠就不想踢了 唉~
請問你的問題找到解決的辦法了嗎?我們的孩子(新竹縣)也遇到類似的問題,因此想請教你,謝謝!*^_^*
我們現在是在河濱公園踢,因為學校就是不給踢,我們也沒辦法。教育部官僚的說校園開放與否要由學校決定,所以只能大老遠去河濱公園踢球。
我們現在不能踢,因為大豐國小學校就是不給踢
我們已經很久都是去河濱了。因為國小校園都不放行~
戶外踢球最大的問題就是怕下雨停課,小孩的學習就變的不穩定 學校願不願意租借,最主要還是看校長,其次就是足球隊裡的學生組成,有沒有該校的學生。也有一個方式,就是教練積極的進到學校當社團教練,有了關係就比較好談。但通常要等學校要看到教練的誠意,學校才會退一步。講白一點,就是教練要對學校有貢獻,比如說免費教他們學生,或是把學校球隊帶的很好.....有些球隊順利進到學校,使用學校場地,其實背後付出的辛勞,一般人無法體會。
哎,算了,我們現在都用河濱公園的場地,久了也習慣了。只是覺得學校對運動的不支持,場地難求,覺得很.......
學校草皮用來看的是真的,30年前就是這樣,學校為了參加校園綠美化比賽,校方規定所有人不能踏進操場草皮,真是可笑,在此之前,我們學校的足球隊可以打到全國冠軍,就這樣停擺了。中部或許比北部多點綠地,但只要有綠地,就會有人帶小狗來上廁所,好心的會把小便留下,大便帶走,存心不良的會把大小便都留下,還有菸頭,台灣人的水準...
沒想到6年前到現在都2018, 還是發生同樣的事情。 一群幼稚園家長, 在淡水新市國小, 同班同學自組跑步活動。 請教練讓小朋友做一些簡易的體能動作, 確因為校方場地在穿堂與當地商家直排輪有租約, 讓商家與校方抗議, 要求我們租借場地。 學校次次要求, 只要是集體及有教學行為就不能在學校使用操場, 一共也就8位3~5歲的孩子, 被要求要分散不能一起活動。 原因是直排輪商家與學校抗議, 需要我們給學校台階下。 但自組社團, 時間不固定, 無法像商家長期租借, 或是父母平日也都有工作, 無法週週去申請, 這讓人更覺得對有心讓孩子鍛鍊, 認真參與活動的家長感到這社會的不友善, 感到失望。
試試看附近公園?
時隔6年一樣的問題仍存在,而且今日(周末)就發生在足球特色的公館國小校園內,校方管理人員並對著練球小孩拍照存證,無言。
台灣的運動場地不足,看看打1999能不能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