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文琬離婚了,從報紙上看到,心裡一點兒也不意外。我要替她拍拍手,恭喜她終於走出婚姻牢籠,更希望她盡快找到自己的春天。
我跟玟琬認識很多年了,她算是我在下了節目之後,偶爾還會撥個電話的少數圈內朋友之一。
我進入報社之後,經常在採訪場合碰到她。但是真正比較有交情,是一次跟一個頻道商一起去塞班島出外景。文婉當時在「獨家報導」,對我們這種聯合報系之類、「大報」出身的記者們來說,文婉當時所處的媒體「水準」不太高,而且以辛辣、偏鋒取勝,在加上年輕貌美的她當時又是個道地的「台式辣妹」,每天穿著性感小短褲跟男藝人打情罵俏,初出茅廬時就惹出了「陽帆事件」,因此,圈內許多女記者都對她避之唯恐不及,感覺不是很瞧得起她。
因此,那次去塞班出外景時,她經常落單。吃飯、交通路途上,熟絡的大報記者們都坐在一起,只有她跟她先生獨坐一桌。有一次,又逢吃飯時間,我看她跟先生又是獨坐,於是就拉著我老公坐在她對面。我們年齡差不多,又都剛結婚不久,當時我也是個喜歡火辣穿著的「報社異類」之一,兩人還挺像。她看到我們落坐十分高興,立刻眉飛色舞的聊起她在「獨家報導」千奇百怪的採訪經驗,那可是我這種規規矩矩的報社記者所從沒聽過、想過的內容,大開眼界之餘,不禁也對她刮目相看。
於是,從那次起,我們每次碰到都會聊個幾句。如果遇到圈內人的婚喪喜慶,我們也多半會自動坐在一起,算是還蠻聊得來的朋友。
說起來,我開始上節目比文琬早。早在民國87年左右,我就經常上TVBS有個叫做「2100娛樂開講的節目」,那時因為民生「娛樂報」剛創立,需要宣傳,所以主管特准我利用上班時間去上節目談一些娛樂新聞的幕後趣聞,順便幫報紙打打廣告。上了一陣子之後,有許多節目開始陸陸續續的找我,「馬妞報報」2001年開播前也找過我,希望我成為固定配合的班底,不過因為我不喜歡節目的八卦方向,以及我堅持不願和另一位女記者同台,因此最後沒有談成。(所以我從來沒上過那個節目喔!)
而文琬則從「馬妞報報」一砲而紅,慢慢淡出採訪圈,變成了專職的通告記者。但是因為「馬妞報報」弄壞了記者形象,除了「自由時報」以外的幾大報,都開始禁止記者上節目,因此我後來就沒有機會再去電視台賺外快了,直到我離開報社為止。
當我2005年從「壹週刊」採訪線上退下,開始應邀上節目後,又開始常常碰到文琬。她跑通告比我資深,不時會給我一些建議或勸告,我們偶爾會通通電話,談一些身邊的人、事。而且由於她之前也不願意跟那位女記者同台,所以我們常被排在一起,有很多機會見面。(不過聽說她們上個月「大和解」了!所以現在換我被排除在外啦!)她在被利菁欺侮的那段時間,我們經常通電話,互相安慰也互吐苦水。
文琬很矛盾。雖然表面上是個很前衛的女人,穿著打扮都火辣辣的,身材和臉蛋都保持著小姐的丰姿,但私底下卻是一個極為傳統和保守的女人。她不喝酒、不跑夜店,除了工作,還是工作。有時候我看她三經半夜跑購物台,從凌晨錄到半夜,開玩笑的勸她:「你也留一點給別人賺嘛!幹嘛那麼拼?」但她就是沒有安全感,拼了命跑通告賺錢。
有時候,我跟她聊天會笑她:
「唉呦!什麼年代了!還有人堅持不貸款、用現金買房子,把大筆的錢都存在銀行定存裡的喔!」
「拜託喔!小姐,做愛一定要關燈,你嘛幫幫忙!」
她對於神、佛那套篤信虔誠。起 乩事件(詳情請自行查閱新聞)發生之後,剛開始我也是覺得很詭異,不過自從有一次在一個製作人朋友的婚禮上碰到她先生之後,我才明白,不管是不是真的有神明附身,他們夫妻是真的很信這些。
文琬的老公長得不錯,大她蠻多歲,不過身體練得很壯,也算個「台式帥哥」。他平常很喜歡穿得很「趴」:小背心、小短褲可以充分露出肌肉男的身材,沒事總戴副時髦的太陽眼鏡,外表看起來可一點也不像個「天師祖」。那一次,她們夫妻倆說了許多她老公的「神蹟」給我們聽。最後,她老公竟握著我先生的手,皺著眉、閉著眼,一副顯靈通的表情說:
「你.....的肝不太好!」
我老公很驚訝:「哇!真的耶!你很厲害!」
接著,她老公又握著我的手,說要度「氣」給我。還頻頻問我:「有沒有感覺?」搞得我很尷尬。
(轉過身後,我翻了翻白眼!當然,這對好朋友是不太禮貌,不過我是不相信這些的!天知道,現代人十個有八個肝都不太好!)
當時我心想不免嘀咕,漂漂亮亮的呂文琬,怎麼嫁了個「神棍」?老公怎麼說就怎麼信,妳也太好騙了吧?
自那次起,我就知道我們是兩個世界的人。不過,這並不影響我喜歡她。雖然,因為同臺多次、瞭解更多,可能因為家庭背景的關係,我感覺她對人防衛心重,不容易走入她的心中,不過,她聰明、漂亮,反應快,人又直爽、對於工作經營認真。雖然我覺得她跟她老公關係很詭異-----哪有人結婚、生完小孩後就沒有性生活的?除非是GAY?文琬嬌嬌滴滴的美女一個,過了七八年有名無實的生活,這也太難為了吧?-----不過她總是為她老公辯解:他很愛小孩,對我也不錯,除了沒有做那檔事,其他都還算好。而且,文琬總是信誓旦旦的說,她老公絕對沒有外遇----至少她從沒抓到過任何可疑女性。(除非外遇對向是男的?)
每一次我聽到,就會勸她去交個男友。開玩笑,守活寡?這種事是絕對不可能發生在我身上的!性生活對美滿的婚姻很重要,對男人、女人維持正常的生理狀況也很重要。過年前,我們在一個置入節目碰面,談到婚姻,她吐了些苦水,我勸她:要不就去交個男友,要不趕快離婚。她搖搖頭,說她不可能發生婚外情,應該會先選擇把婚姻狀況做個處理吧!
不過,當時我聽了沒感覺,依她的個性,要離婚應該還不知道要搞幾年吧?過完年,在沈玉琳婚禮上我們又同桌吃飯,她帶她媽媽和女兒出席,先生沒來。我順口問了聲:「老公咧?」看她支吾其詞沒說話,我心裡就有底了。只不過那天人多,我也沒多問。
果不其然,前兩天就聽到她在節目上自爆離婚。
老公問我要不要打個電話給她?我沒打。
人家離婚,打電話去「恭喜」,傳統如她一定會罵我。
可是,我真的想要恭喜她。恭喜她終於可以勇敢的承認這段婚姻並不適合自己,恭喜她終於可以誠實面對自己的婚姻從八年前開始,就已經名存實亡。恭喜她終於有機會去追尋自己的天空。也恭喜她願意更成熟的面對自己的需要。
很多女人,陷在婚姻的困境中出不來。有些是因為沒有能力,但是絕大多數,都是因為害怕、因為因循苟且、因為缺乏勇氣。於是,女人為自己找了許多藉口:我是為了孩子、我是為了維持家庭完整、我賺得太少、我怕年邁的父母傷心、我愛他、我需要一個先生....。於是,我們總是會看到許多女人,終日抱怨、痛苦度日,卻沒有勇氣舉起腳、走出泥濘。
我不是一個喜歡鼓勵別人離婚的人,我也同意婚姻是一個很難的課題,需要努力、再努力。但是,很多的婚姻明明已經走到絕境,為什麼不讓它好好結束、讓大家重新開始?與其不快樂的兩個人被婚姻的枷鎖鎖住,何不試試看讓大家各自擁有不同的未來?
離婚不是末日,離婚也不用當仇人。如果雙方還不用使用到「恨」這個武器,好聚好散,不也是給孩子做一個好榜樣、還可以當一對好父母嗎?離婚可以是一個好結局,只要不是意氣用事、只要不是吃乾抹盡、只要不是法庭相向、只要不是惡言互傷,一場好不容易的愛情,消逝了,也應該得到一份祝福的,不是嗎?
在婚姻中的我們,要好好珍惜婚姻。但是如果真的失去了,也沒有什麼好惋惜。珍惜彼此走過的那一段,互相祝福往後的日子,離婚,也可以是一件好事。文琬,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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