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慈濟的鄰居阿姨來募善款,捐助日本災民。婆婆在晚餐時提起,說她捐了一千元。我還來不及接話,女兒立刻說:

「阿嬤,我也捐一千元,我等一下拿給你。」

接著,她轉頭對弟弟說:「你也捐一千,好不好?」

結果,青青不願意:「不要。我捐十塊。」

我沒吭聲。等著看這兩姊弟的好戲。

果然,姊姊大叫起來:

「十塊?太少了吧?」

於是,青青不甘願的從十塊往上加,等到一餐飯終了,終於加到了一百塊。然後,就死也不肯再往上加了。

「一百塊是紙鈔的唷!這樣已經很多了!」

青青一臉肉痛的樣子說。

我問他:「你的壓歲錢不是還有好幾千嗎?你存那麼多錢要做什麼?」

「我要買ipad」。

「可是,受災小朋友有的連父母都沒了,也沒有住的地方,你有爸爸媽媽,還有一個很棒的家,難道你不願意把你未來的ipad分一點給災民小朋友,讓他可以多吃一頓飽飯嗎?」

我問。

「這樣好不好,你跟姊姊沒賺錢,一人各捐伍佰。剩下的媽媽來補,我們一起捐一個整數吧!」

 

語畢,青青開始大哭:

「我不要,伍佰好多喔!我不要捐伍佰,為什麼一百不行.......嗚嗚嗚~」

 

我跟他爸爸看到他這樣,忍不住都笑起來。奇怪,同一個娘胎生出來的孩子,怎麼一個這麼大方,一個這麼小氣?

 

前兩天,「親子天下」的記者來訪,問到給小孩的零用錢方式。今天,參加花旗基金會「小小理財達人」的記者會,大家也問我,平日幫小孩做什麼投資?

 

其實,除了買健康保險外,我目前並沒有以小孩的名義做投資。一方面我覺得這樣很麻煩,我又不是有錢人,不需要避遺產稅;二來我也不打算要留很多錢給小孩。

 

至於零用錢,因為我事情多,常常忘記定時發給零用錢。因此,老二上小學後,我們家採用一個比較簡單的方式,就是過年時將差不多將近三千元左右的壓歲錢留給孩子,等於一次將一年的零用錢給他們,然後,就由他們自己保管自己的壓歲錢,作為這一年的零用金。偶爾,我有一些通告需要他們一起前往,或是他們在教室幫忙收拾,我會給予一些報酬,作為他們付出的獎勵。除此之外,考試成績、做功課、家事、分內的工作,是沒有任何報酬的。

 

因為身上有這一筆錢,因此孩子的社交(送給同學的生日禮物之類)、慾望(外出想買小零食、小玩具之類)娛樂(園遊會、校慶會的花用)等等開銷,都可以自己作主。他們必須自己保管、並計算自己的財富,然後自己決定自己要花在哪裡,通常,我並不強加干涉。但是,同樣的,萬一日常生活出了「苞」,比方掉了課本、作業、文具,那也得自己負責,自己出錢購買。

 

我認為,花錢是需要教的。因此,當我們一起出門時,我會給孩子一些購買建議:比方,這個東西到底是我們需要的?還是想要的?紀念品最好以實用為主,而且要貨比三家,不要衝動購物。出國旅遊回來,可以買一些小東西,送給幫忙我們處理事情的老師與同學;同樣的東西,有時候可以請爸爸在網路上比比價,往往價格會便宜很多。

 

因此,在這樣的訓練之下,女兒逐漸學會看價格。上星期六,我們去火車站樓上吃飯,她本來吵著要吃壽司,結果當她看到在「爭鮮」一盤賣30元的魚卵壽司,在該店居然要價120元時,立刻牽著爸爸的手走出來,說:

「爸爸,這裡好貴,我不要在這裡吃了,我們晚上再去『爭鮮』吃好嗎?」

 

上星期去科學館看「蒙娜麗莎」三D展,她本想買糖果,但在我告訴她糖果價錢很貴,不如到便利商店買;而且糖果吃完就沒了,不如選個名畫小夜燈、睡覺時還可以用得著之後,她便接受了我的建議,轉而找弟弟商量一起合購小夜燈。但是,因為弟弟一毛不拔、最後姊弟倆什麼都沒買就離開了。

 

記者問我:「你讓小孩自己保管錢,難道不怕小孩弄掉嗎?」

我的回答是:「如果不讓他們練習,不給他們機會,他們怎麼學習自己保管好自己的錢呢?」

 

台灣的家長習慣告訴孩子幫他們存銀行,事實上,錢在銀行,孩子無法實際操作錢的功能,有錢無異於沒錢。我認為這沒有任何實際上的功效。

 

記者又問:「那孩子不會亂買東西嗎?」

 

據我的觀察,其實還好耶!女兒最近一次花錢,是買了一套「珍珠美人魚」卡,要價一百元。那是她在自己坐公車回家的途中,去便利商店買的。她將之視若寶貝,我看了笑笑,沒說什麼。

 

難怪姊姊最近非常熱中自己坐公車回家,經常要求我:

「媽媽,你不要來接我好不好?我想自己坐公車。」

 

原來,這樣她就有機會可以逛逛她心目中的「百貨公司」:便利商店。不過,據弟弟打的小報告,通常,姊姊看的時間遠比買的東西多,顯然,她已經有能力控制自己的慾望。所以,偶一為之,我覺得這是可以接受的。

 

記者問我:「難道小孩從來沒有要求過,別的小朋友穿戴名牌、或是擁有什麼,我也要有......之類的事嗎?」

 

我想了很久,在我的記憶中,幾乎沒有過這類事情發生。印象中,如果兒子透露出渴望,而我也覺得東西適當、價格可以接受,通常就會主動在他生日、聖誕節,或是有特殊表現時,買給他當生日禮物或獎勵,像是樂高玩具、戰鬥陀螺、變形金剛、芭比娃娃之類的東西。而他們擁有過了之後,除非耗損,很少會再要求無止盡的購買。所以日常生活中,他們很少追著我吵著要買什麼東西。而且,就算吵著要,如果媽媽說過不買,就是不買,「吵也沒用」。

 

記者追問:「難道平常生活中,都沒有什麼誘惑嗎?」

 

我絞盡腦汁之後,仍是搖頭。後來,終於恍然大悟:「因為我很少帶他們去有誘惑的地方啊!」

 

先說我家沒有第四台,看不到什麼電視廣告;再則,我自己不怎麼愛逛大賣場,買東西都是目的取向、速戰速決。我更少去百貨公司,因此,孩子們不太有機會看到什麼誘惑。再則,我自己就沒有穿戴買名牌、聊天時聊商品的習慣,所以,龍生龍、鳳生鳳,我的孩子當然不覺得這是「誘惑」啊!

 

我始終認為,父母有什麼樣的消費習慣,孩子就有什麼樣的消費行為,這是「身教重於言教」的一大實證。前兩天我在看商周即將出版的「猶太的教導智慧」新書,書中提到,家裡有幫傭,那麼孩子如果以功課忙為由不願意分擔家事,就一點也不奇怪,因為大人給孩子的身教,就是「忙碌的人可以將家務交給他人」。同樣的,我家老公愛玩ipad,青青存錢想買一台,就顯然是事出有因;今年冬天,我常穿著尖頭靴配短裙,就也難怪我女兒也想要一雙「尖尖頭的靴子」好跟媽媽一樣「打扮得像個時髦的小姐」了。

 

因此,如果你對孩子的物質慾望過高而感到吃驚或無法消受,或許,就該回頭檢視一下自己的生活,是否讓太多的購買欲存在周圍?或是無意間顯露了物質的不滿足?

 

當然,對於個性不同的孩子,也應當適當的給予調整,教導他正確的花錢態度,並讓他有足夠練習與控制的機會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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