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考上大學之後,雖然家住桃園,但是學校宿舍以中南部同學為優先,所以我媽安排我搬進了一位長輩在民生社區的公寓。
不過我只住了一年,我媽發現我電話太多、又經常帶男友回去,怕打擾長輩,就叫我自己找房子搬出去。
當時,一位物理系的學長,招我住進了河堤邊、溪洲公園旁,萬隆一帶的老眷村裡,一棟小小的二層樓房。(現在那一區已經全部拆掉建新大樓了。)
那個年代,老兵自己糊的水泥破房子,東一棟、西一棟,巷弄奇窄無比,兩人並肩就無法通過。房子外觀歪七扭八,牆壁、大樑都不平整,而且窗戶既小又少、木門也關不牢。唯一的優點,就是「便宜」——房租包水電,一個月只要3千元。
物理系學長是攝影社的,我已經忘了怎麼認識他。總之,中文系跟理工科系合辦大一舞會,學長和我開了「第一支舞」之後,就常有男生捧著花在教室門口等我。
我通常會溜之大吉,但是物理系學長提議要帶我「去拍照」,這就蠻具有吸引力的了!哪個女生不想要有「專業又漂亮的照片」呢?於是我就答應了。
物理系學長大我兩屆,中等身材,長得白白淨淨,除了臉上痘痘稍微多了點,其實還蠻斯文的。他總共約我出去拍照三次,第一次在台大校園;第二次是去中正紀念堂;第三次約在擎天崗。他帶了另外兩位男同學,我也找了兩個女同學一起,三男三女很像一次小型聯誼。
拍完照,他還曾帶我進暗房,看他洗照片。兩人躲在烏漆抹黑的小房間裡,看著照片從藥水裡慢慢現形,其實還挺浪漫、也蠻有趣的。
只可惜,後來我跟他一起去吃了一次飯,對他的印象大打折扣,就再也不跟他出去了。
我年輕的時候體型瘦削,但是食量很好,外號「陳一鍋」,只要有新東陽肉醬一罐,就可以吃完一鍋白米飯。跟同學一起去「大學口」吃合菜,我一個人可以吃六碗飯!
因此,我最討厭食量小、又挑食的男生。一則浪費食物;二則缺乏男子氣概。物理系此君吃滷肉飯不吃滷肉、吃蚵仔煎不吃蚵仔;看到他盤中一堆挑出來剩下的食物,讓人食慾大減,恨不得伸筷子幫他夾過來吃掉!
於是,我對他興趣缺缺,往後也就不太搭理他。不過當我在找房子,物理系學長說有房間要便宜租我時,我還是很感激的接受了。
搬進眷村的二層樓房之後,我住在一樓,隔壁是一位歷史系學姊;物理系學長和另外一對學長姊(就是媽媽管很嚴的那位)住在二樓。
奇怪的是,原先我住進去時,學長跟我、還有隔壁的歷史系學姐本來還挺熱絡的,三不五時就買東西回來請我們吃;後來不知道為什麼,態度有了一百八十度大轉變,看到我也不太搭理,讓我覺得很疑惑。但反正我對他也沒有什麼興趣,結果就不了了之。
物理系學長畢業之後,出國留學去了,讓我承接下來當了二房東。有一次跟歷史系學姐閒聊,才終於揭開了謎底,真相大白。
原來,我搬進來之後,某次學姐在廁所馬桶的水箱上,撿到了一本沒寫名字的小筆記本。學姐隨意翻開來,想看看是誰掉的,好將筆記物歸原主。不料,一翻開來,卻看到了物理系學長天大的小秘密———他寫了一篇密密麻麻的「追女計畫書」。
他很認真、詳盡的計畫了他打算如何約我出去拍照、吃飯、看電影⋯⋯的步驟計畫,而且據學姊的說法,裡面時間、日期、要說什麼話⋯⋯都鉅細靡遺,好像實驗計畫書一樣。
學姊拿去還給物理系學長時,忍不住就順便取笑了他幾句,沒想到物理系學長惱羞成怒、當場大發雷霆,而且他可能以為我也知道了,從此之後看到我們就冷著一張臉,視而不見、形同陌路。
啊!果然是理工男追女,跟文科男就是不一樣,好有條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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