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日和朋友去看了阿莫多瓦導演的電影「隔壁的房間」,跟今天瓊瑤阿姨離世引發的討論相同,電影中罹癌的女主角,也是希望能在生命的盡頭,「自主離世」。
電影中的女主角,找了一處景色絕美的別墅,希望好友能住在「隔壁的房間」,陪伴自己度過最後一段時光。
然而,畢竟在美國「安樂死」尚未合法,為了要讓朋友不要在自己走後,還惹上「協助他人自殺」的法律問題,還需要種種的計畫和準備⋯⋯
人的一生,通常是生不由己,死亦不由己。
尤其是醫療科技進步的現代,往往生命已經到了盡頭,可是卻因為親人捨不得放手,或是覺得「不應該放手」,讓醫療持續介入、延長無意義的生命,甚至忽略本人的意願,繼續痛苦、無謂的掙扎,實在是一樁殘忍且荒謬的事情。
剛好今天亦是父親告別式的週年。
相對於母親罹癌四個月離世,父親整整臥床痛苦了四年,我一想到便心痛如絞。
尤其是最後,眼看著失智、失語、失能的父親,已經無法動彈,不適、咳、喘,卻堅持不再入院治療,痛苦的等待最後時刻的來臨,煎熬的不只是他,也是愛他的我們。
如果人生在世,已經到了歲月的盡頭,就像瓊瑤阿姨所說的——我已經笑過、哭過、轟轟烈烈過——在人生的最後,可以由自己決定到什麼時刻為止,才是幸福。
只可惜這方面的法律還有太多需要衡量的利弊得失、太多的危險漏洞因素,以至於要瀟灑、自在、尊嚴的翩然離世,恐怕還是一件奢侈的想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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