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覺得,人是「感官」的動物,不過,每個人的「敏感帶」不太一樣。

 

我最近突然發現,原來喜歡打電話的男人,可能是「聽覺」型動物。他喜歡從談話中找尋慰藉:聲音、樂音、話語......所以一天可以打十幾個電話對他來說,一點也不嫌煩。

 

他喜歡「打電話」勝過「見面」;喜歡聽「甜言蜜語」勝過「互相凝視」;他喜歡「聽」電視勝過「看」電視,他喜歡「聽」你說話勝過「看」你玉照。

 

而我可能是「觸覺+嗅覺」型的動物。我跟平常的好友在一起,就很喜歡挽人胳臂、抱人、攬腰,談戀愛時我更是喜歡聞人鼻息、炙人體溫。我對味道很敏感,談戀愛或交朋友,對體味重的男女一概敬謝不敏。我喜歡靠在男生肩膀窩窩裡,覺得很安全;我喜歡摩擦臉頰覺得很親密。

 

我喜歡親小孩,所有可愛的寶寶都逃不過被安安阿姨狂吻的命運。寶寶嫩嫩的臉頰、濃濃的奶香,對我有致命的吸引力。我喜歡摩擦嬰兒皮膚時那種光滑細緻的觸感,更喜歡孩子身上乾淨的嬰兒香。

 

孩子也一樣。

 

我忽然發現我女兒就是個「聽覺型」的孩子。她喜歡樂器、喜歡音樂,對於聲音很敏感,富有想像,只要聽到一個人唱歌,她就可以想像他的樣子,決定要不要喜歡他。

 

平常,你兇她她不怕,皺眉、瞪眼她都沒什麼特別感覺,可是反過來只要是大人的言語中略有擠兌或是貶抑之詞,她立刻就委屈大哭,敏感不已。。

 

而我兒子跟我一樣是「觸覺+嗅覺」型的動物,當我不在家的時候,他午睡會狂聞我的睡衣,還跟我說:「媽媽,睡衣上妳的味道最濃。」他對親吻的需索比姊姊高很多,睡覺時一定要將整隻手臂環抱在我身上。他迷戀乳房的柔軟觸感,因此對ㄋㄟㄋㄟ的依賴期比姊姊長很多。他對於很多動植物的認識,最深的印象都在於「牠摸起來很像......」,他喜不喜歡一件衣服不在於它的顏色、式樣,而在於這件衣服是不是柔軟、光滑。

 

我認識一個男人是標準的「視覺性」動物,對他而言,「看到」才是刺激、看到才有感覺、看到才有印象。我也認識一個女生,她是味覺型動物,她所有的記憶,幾乎都跟食物有關。

 

當不同的「感官」型人物碰在一起,問題就出現了!

 

我不喜歡打電話,偏偏老公熱愛打電話。每每我一聽到他又打電話來就覺得很厭煩,萬一他在電話裡講些親密的話,我就更尷尬且不知該如何接口,這想必讓對方很掃興;而當一個媽媽不喜歡「黏答答」的小孩,偏偏小孩是個觸覺型動物,無時無刻不要親一個、抱一個時,那麼,親子衝突就一定會產生了!

 

想通這一點,很多疑問也就迎刃而解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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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nyiChe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6)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