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發表於台灣母乳協會討論區)
有一次,我參加一個談話性節目,當集請到了一位即將舉行公開婚禮的男同志。他是一位年約三十餘歲的男同志,微胖的外表,規規矩矩的襯衫、領帶打扮,既沒有大家印象中的娘娘腔,也並不特別帥、或特別陽剛,總之,就是一位再平凡不過的中年男士。這樣的男士,每天在我們的生活周遭,你大概會遇到一百個,我相信你絕對不會多看他一眼!
他前一陣子因為倡導「同志婚姻權」而上了各大報,成了同志界的名人。他在節目中除了聊到自己的性取向從小就十分明顯之外,也鉅細靡遺的描述了自己的「第一次」。他的「第一次」是被一位年長的男記者誘導發生關係的。過程還算美好,也在他的預期之中,只是因為第一次肛交,導致局部流血,因此回家後他嚇慌了,竟老老實實的將經過情形告訴了他的媽媽,而他也有一位很令人讚賞的好媽媽,不但沒有責怪他,還帶著他去去就醫,並且完全諒解了她的寶貝獨生兒子是個同志的事實。
我覺得他的媽媽很勇敢。
我不知道如果我女兒有一天回家告訴我她是個女同性戀者,我會不會跟這位同志的媽媽一樣的鎮定。我可以接受我妹妹帶著幾對同志朋友到我家來住、來玩,不過,揣想女兒有一天會帶著一個女生回來告訴我那是她的愛人,我可能還是會有一點點的驚嚇和遺憾吧!(遺憾可能抱不到可愛的外孫了!)
說到這一點,我不得不佩服我媽。在我媽媽的那一代,性觀念還十分保守,但有一次,我媽竟私下正經八百的問我:「如果妳妹妹是同性戀,妳覺得我該怎麼做比較好?」我嚇了一跳,原來,我打乒乓球的妹妹長得又高又有點男性化,唸北一女時,有好幾個女生為她爭風吃醋。我媽偷看她日記(我媽最喜歡偷看我們的日記了!)懷疑妹妹有同志傾向。我想了半天回答我媽:「其實同志也沒什麼不好,只是在歧視同性戀者的台灣,同志會過的比較辛苦罷了!」雖然,後來證實妹妹並非真的同志,只是高中時代因為女校造成的「類同志情誼」。不過,當媽媽跟我詢問的那一刻,我已經聽得出來,在她心中,她已經決定,無論我們變成什麼模樣,她都會一樣的愛我們。
媽媽真的是最偉大的。無條件的愛,恐怕也只有媽媽做得到吧!
值得一提的是,就我們一般人的概念,同性戀大略可分為0號與1號,(當然也有遊走中間的例外啦!)那天我們訪問的那位先生,他是零號,但即將與他結婚的另一半,竟然也是一個零號!
也就是說,他們兩人都不是彼此的性伴侶!據他所言,他們倆在交往中,雖有擁抱與愛撫,但是幾乎未曾發生過真正「插入」式的性行為,而且,他們彼此都有不固定的性伴侶!在節目中,他甚至告訴我們,他要出去「約會」時,他的另一半,還會細心的替他準備好保險套,讓他帶到愛情賓館裡去使用!
下了節目後,我覺得好奇,跟這位男士又繼續聊了一會兒天。我問他:「既然你們都另有性伴侶,純粹只是互相依賴的好朋友,根本算不上是愛人,那麼,幹嘛還要結婚呢?這不是多此一舉嗎?」
他回答我:「你知道嗎?其實在這個世界上,不管是何種性取向的人,都有權利、都有需要擁有一個『家』! 我和我的另一半,雖然是同性戀,雖然不是可以一起做愛的人,但是卻不影響我們彼此關心、彼此相愛、彼此在乎對方,想要跟對方共度一生,互相為伴。我們都希望老了之後,能有另外一半彼 此照顧,我們都希望快樂痛苦的時候,有另外一半可以分享。我們都希望,晚上回家時,家裡有一個人在。那跟我們的性取向,一點關係也沒有!」
我聽了很震撼。這個觀念,打破了我原來對「夫妻」、「家庭」的印象。我第一次聽到「家」有新的詮釋。
正當我還在思考的時候,他又他接著反問我:「很多人都指責我們同性戀,跟不同的人發關係,性關係很複雜。事實上,性是否一定要跟愛、婚姻、忠實扯在一起?在道德文明發展之前,人類的『性』本來就是很本能、很動物化的。很多異性戀的人也都不停的與不同的對象發生性關係,但卻仍然可以維繫著一個家。難道他們就確實的遵守了一夫一妻制嗎?他們就做到為婚姻而守貞嗎?再說的寫實一點,有多少異性戀者的婚姻,相依相守一輩子,卻早就沒有性生活存在?」
他說,婚姻本來就可以跟性沒有關係。根據研究調查報告顯示,整個世界上,不論國家、地區,平均同性戀者約佔總人口數的一成。因此,台灣兩千三百萬人口,同志人口約莫就有兩百多萬。這些同性戀者,有的終身沒有嫁娶、 有的存在於正常的異性婚姻之中,以異性婚姻作為掩蓋;有的甚至是「隱性」的:一輩子可能沒有跟同性發生性關係,也沒有跟同性交往過!(就像斷背山中的已婚男主角,如果沒有碰到 傑克,他一輩子都不會知道自己其實是個道地的同性戀者。)
進一步解釋,大部分的人,應該都是可以將「性」的愉悅獨立出來的,無論是同性戀 或是異性戀者,無論是男性或是女性。只是,我們因為受到社會約定俗成的制約,以及禮教的觀念,所以大部分的人(尤其是中國人)無法接受這一點。而女性在社會中受到更多的禮教約束與道德壓制,因此更加要求「守貞」及「性愛合一」。
我問:「照你這麼說,那麼何必結婚?大家就有默契的生活在一起不就好了嗎?何必一定要有儀式上的婚姻呢?」
他說:「很簡單啊!因為這個社會保障異性戀者,『結婚』這件事,在法律等等的權利上,是有好處的啊!比如說報稅、比如說領養子女、比如說遺產繼承、等等!因此,我們也希望擁有婚姻,擁有一個法律上保障的『家』啊!」
更進一步的說,「家」應該可以有很多的形式。異性戀夫妻跟小孩可以組成一個家,單親爸爸跟孩子也是一個家。老祖母跟孫子可以是一個家,那麼三個不結婚的老 姑婆當然也可以組成一個家!更遑論是兩個同性戀,為什麼不能組成一個家?就像有協會媽媽說的,三個不同國籍的人,也曾經組成過一個挺不錯的家啊!
那天錄影結束,我一路細細思量他的話,實在也找不出什麼破綻,或是不對勁的的地方。我只能說,這個世界真的有很多跟我不一樣的人,他們也有找尋幸福的權利。
以前我那些沒結婚的同學,曾經開玩笑說,她們老了之後要買一個「姑婆屋」,大家住在一起、互相為伴。這又何嘗不是一個『家』呢?事實上,這樣想來,「家」的定義,或許一直以來也是被窄化了吧?
有一次,我參加一個談話性節目,當集請到了一位即將舉行公開婚禮的男同志。他是一位年約三十餘歲的男同志,微胖的外表,規規矩矩的襯衫、領帶打扮,既沒有大家印象中的娘娘腔,也並不特別帥、或特別陽剛,總之,就是一位再平凡不過的中年男士。這樣的男士,每天在我們的生活周遭,你大概會遇到一百個,我相信你絕對不會多看他一眼!
他前一陣子因為倡導「同志婚姻權」而上了各大報,成了同志界的名人。他在節目中除了聊到自己的性取向從小就十分明顯之外,也鉅細靡遺的描述了自己的「第一次」。他的「第一次」是被一位年長的男記者誘導發生關係的。過程還算美好,也在他的預期之中,只是因為第一次肛交,導致局部流血,因此回家後他嚇慌了,竟老老實實的將經過情形告訴了他的媽媽,而他也有一位很令人讚賞的好媽媽,不但沒有責怪他,還帶著他去去就醫,並且完全諒解了她的寶貝獨生兒子是個同志的事實。
我覺得他的媽媽很勇敢。
我不知道如果我女兒有一天回家告訴我她是個女同性戀者,我會不會跟這位同志的媽媽一樣的鎮定。我可以接受我妹妹帶著幾對同志朋友到我家來住、來玩,不過,揣想女兒有一天會帶著一個女生回來告訴我那是她的愛人,我可能還是會有一點點的驚嚇和遺憾吧!(遺憾可能抱不到可愛的外孫了!)
說到這一點,我不得不佩服我媽。在我媽媽的那一代,性觀念還十分保守,但有一次,我媽竟私下正經八百的問我:「如果妳妹妹是同性戀,妳覺得我該怎麼做比較好?」我嚇了一跳,原來,我打乒乓球的妹妹長得又高又有點男性化,唸北一女時,有好幾個女生為她爭風吃醋。我媽偷看她日記(我媽最喜歡偷看我們的日記了!)懷疑妹妹有同志傾向。我想了半天回答我媽:「其實同志也沒什麼不好,只是在歧視同性戀者的台灣,同志會過的比較辛苦罷了!」雖然,後來證實妹妹並非真的同志,只是高中時代因為女校造成的「類同志情誼」。不過,當媽媽跟我詢問的那一刻,我已經聽得出來,在她心中,她已經決定,無論我們變成什麼模樣,她都會一樣的愛我們。
媽媽真的是最偉大的。無條件的愛,恐怕也只有媽媽做得到吧!
值得一提的是,就我們一般人的概念,同性戀大略可分為0號與1號,(當然也有遊走中間的例外啦!)那天我們訪問的那位先生,他是零號,但即將與他結婚的另一半,竟然也是一個零號!
也就是說,他們兩人都不是彼此的性伴侶!據他所言,他們倆在交往中,雖有擁抱與愛撫,但是幾乎未曾發生過真正「插入」式的性行為,而且,他們彼此都有不固定的性伴侶!在節目中,他甚至告訴我們,他要出去「約會」時,他的另一半,還會細心的替他準備好保險套,讓他帶到愛情賓館裡去使用!
下了節目後,我覺得好奇,跟這位男士又繼續聊了一會兒天。我問他:「既然你們都另有性伴侶,純粹只是互相依賴的好朋友,根本算不上是愛人,那麼,幹嘛還要結婚呢?這不是多此一舉嗎?」
他回答我:「你知道嗎?其實在這個世界上,不管是何種性取向的人,都有權利、都有需要擁有一個『家』! 我和我的另一半,雖然是同性戀,雖然不是可以一起做愛的人,但是卻不影響我們彼此關心、彼此相愛、彼此在乎對方,想要跟對方共度一生,互相為伴。我們都希望老了之後,能有另外一半彼 此照顧,我們都希望快樂痛苦的時候,有另外一半可以分享。我們都希望,晚上回家時,家裡有一個人在。那跟我們的性取向,一點關係也沒有!」
我聽了很震撼。這個觀念,打破了我原來對「夫妻」、「家庭」的印象。我第一次聽到「家」有新的詮釋。
正當我還在思考的時候,他又他接著反問我:「很多人都指責我們同性戀,跟不同的人發關係,性關係很複雜。事實上,性是否一定要跟愛、婚姻、忠實扯在一起?在道德文明發展之前,人類的『性』本來就是很本能、很動物化的。很多異性戀的人也都不停的與不同的對象發生性關係,但卻仍然可以維繫著一個家。難道他們就確實的遵守了一夫一妻制嗎?他們就做到為婚姻而守貞嗎?再說的寫實一點,有多少異性戀者的婚姻,相依相守一輩子,卻早就沒有性生活存在?」
他說,婚姻本來就可以跟性沒有關係。根據研究調查報告顯示,整個世界上,不論國家、地區,平均同性戀者約佔總人口數的一成。因此,台灣兩千三百萬人口,同志人口約莫就有兩百多萬。這些同性戀者,有的終身沒有嫁娶、 有的存在於正常的異性婚姻之中,以異性婚姻作為掩蓋;有的甚至是「隱性」的:一輩子可能沒有跟同性發生性關係,也沒有跟同性交往過!(就像斷背山中的已婚男主角,如果沒有碰到 傑克,他一輩子都不會知道自己其實是個道地的同性戀者。)
進一步解釋,大部分的人,應該都是可以將「性」的愉悅獨立出來的,無論是同性戀 或是異性戀者,無論是男性或是女性。只是,我們因為受到社會約定俗成的制約,以及禮教的觀念,所以大部分的人(尤其是中國人)無法接受這一點。而女性在社會中受到更多的禮教約束與道德壓制,因此更加要求「守貞」及「性愛合一」。
我問:「照你這麼說,那麼何必結婚?大家就有默契的生活在一起不就好了嗎?何必一定要有儀式上的婚姻呢?」
他說:「很簡單啊!因為這個社會保障異性戀者,『結婚』這件事,在法律等等的權利上,是有好處的啊!比如說報稅、比如說領養子女、比如說遺產繼承、等等!因此,我們也希望擁有婚姻,擁有一個法律上保障的『家』啊!」
更進一步的說,「家」應該可以有很多的形式。異性戀夫妻跟小孩可以組成一個家,單親爸爸跟孩子也是一個家。老祖母跟孫子可以是一個家,那麼三個不結婚的老 姑婆當然也可以組成一個家!更遑論是兩個同性戀,為什麼不能組成一個家?就像有協會媽媽說的,三個不同國籍的人,也曾經組成過一個挺不錯的家啊!
那天錄影結束,我一路細細思量他的話,實在也找不出什麼破綻,或是不對勁的的地方。我只能說,這個世界真的有很多跟我不一樣的人,他們也有找尋幸福的權利。
以前我那些沒結婚的同學,曾經開玩笑說,她們老了之後要買一個「姑婆屋」,大家住在一起、互相為伴。這又何嘗不是一個『家』呢?事實上,這樣想來,「家」的定義,或許一直以來也是被窄化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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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廚 Pantry Magic 專業品質的烹飪用具

我高中還大學時曾經問過我媽,
如果我懷孕了怎麼辦?(當時認為懷了就該生)
我媽說"只好幫妳養囉!無論如何我都會愛妳的"
我想這就是我可以保有"兵來強擋、水來土淹,凡事都有解決的辦法"的大無畏精神吧?!
我想 如果我兒子以後是同性戀 我也不會反對...又不是傷天害理@@
我可以接受,但是會很難過
我的觀點:女同性戀者,感覺沒有威脅性,如果是男同性戀者,他們必須要肛交的問題,那是我比較擔心的地方...女生彼此愛撫親吻擁抱,甚至手淫,感覺很甜蜜;男生呢,因為他們的性器慾望,必須有發洩的管道,所以肛交..
那是排泄物的通道,我就擔心衛生跟健康的問題,至於心態上,我是絕對能接受我的小孩是同性戀者的...
昇華的愛
安儀姐,看了幾篇文章下來,我發現妳偏愛女兒,要不然內文怎麼會寫的是女兒,可是標題下:我兒子是同志,哈哈!看了這篇文章,令我很感動(其實看了幾篇文章下來,你的文章都很令我感動...),偉大的母愛,昇華的同志愛,其實真的有愛,好像什麼都不重要了,這才是真正的愛吧!
人畢竟不是動物
我覺得:這名男同志的論調實在蠻不負責任的。這位男同志的媽媽當時的反應確實鎮定得驚人,如果說是一種愛…我雖然敬佩,但基於職業病(我是社工),不免會對這個家的組成、功能、穩定度感到好奇,更奇怪的是:為什麼他把這個經過告訴媽媽(而且還是和一個男人的性經驗!),而不是爸爸、男性同儕、長輩?他和媽媽、其他家人、朋友的關係是什麼狀況??
我無意批評同性戀者,但在工作的經驗中、周遭幾位同志朋友的身上,我看到的,其實是因為同性戀者在家庭中所獲得的愛缺了一角(單親家庭給孩子的愛不見得就一定不完整,有一對異性戀父母的家庭也不一定就可以給孩子完整的愛)。孩子到了青少年期,性取向的選擇就透露出端倪(抱歉,我不認為那是天生的,只是很多人不願意去探究自己為什麼這麼做)。
人當然是會有原始的欲望,但"家"之所以令人響往,就是因為有了甜蜜又沈重的負荷--責任;而責任經常與人的本能欲望有些衝突。
安儀妳的文章之所以令人動容,就是因為妳很忠實地呈現處於責任與欲望兩者間的掙扎--這是我們承擔起這個甜蜜又沈重的負荷時所經歷的。但是為人父母,在付出的同時,不免會對子女有所期待(就像妳寫「我要教你怎麼愛我」的心情),"期待"對兒女來說,這何嘗不是一種愛與肯定呢?
正是這樣的愛,讓子女也期許自己能去愛人、也回饋父母的愛;正是這樣的愛,讓孩子們在成長過程中,即使環境充滿誘惑,亦能作明智的抉擇,而非隨意苟合,也努力去為下一代提供充滿愛的環境(我想,妳父母對妳的愛一定大大影響妳為人母的那份心)。
在這種時代,或許我的想法有些古板,但是,不論同性戀或異性戀或其他問題,每個人面對自己的生活都有自己的難處,如果把自己那一套簡而化之的方法倡導為普遍性的價值…那,對於真實付出的父母,我們算什麼?那些喪失配偶還要努力維繫家庭的單親家長又算什麼?
父親對男同志的接受度通常較低
安儀妳好,看完妳的文章,發現妳好多觀點跟做法都好熟悉,我也是個母乳媽媽,我也曾在傳媒工作好多年,目前在家洗手做羹湯、相夫教子。妳在車上跟小朋友玩的遊戲,也是我跟我先生會帶孩子玩的遊戲,說起來還真是有趣。我選擇在此留下第一個發言,因為對同志這個話題很感興趣。
我有兩個兒子,兩個兒子都經常被別人誤以為是女兒,尤其大兒子皮膚又白又細,我老公一度很擔心大兒子有同性傾向。
為此,我跟老公討論過,如果有一天我們發現兒子愛的是男人,你會怎麼辦?我老公馬上大聲的說:不是男人,不准他回家了,男人愛男人,太噁心了!我很驚訝老公如此激動,但最後想想也對,男人是用下半身思考的動物,他的下半身一旦思路不清,變成喜歡另一個“小弟弟”時,男人當然會氣得腦衝血。
但是誠如你所言,母親就不同了。我很確定,在我專一的年紀,有一次,我聽到一個廣播在闡述同性戀的議題時,其中一位來賓說:愛本身沒有錯,是不應該分性別的。這句話深深感動了我,真的!如果真的很相愛,就算是同性又如何呢?如果是異性戀,但卻把愛當遊戲,那又多光榮?
從那時候,我真的就完全接納了同性相愛這件事,甚至我羨幕女同性戀者,因為女同性戀者,她們在享受歡愉時,是真的能明白怎樣能讓對方享受高潮、如何安撫對方是最舒服的。
我寫這些不是要說我老公不夠讚,只是很多女人的感受,男人是一輩子也體會不來的。
在我生活週遭,有很多是同性傾向的朋友,也有雙性戀者,還有跟異性結婚後才發現原來自己是同性戀者(其實這些朋友的原生家庭都是非常幸福的)..每次我跟先生提到這些朋友,他都一副妳交的都是什麼豬朋狗友的表情看我,可是,我都告訴他,他/她們又沒有濫交,他/她們跟伴侶的關係固定,Aids又不一定都是同性戀者傳染的,這又有什麼關係呢?
我因為養育孩子,看了一些關於大腦發育的書籍,所以我傾向於同性戀是天生的說法,雖然國外對同性戀的成因還沒有定論,但是大腦就是一個性器官,而大腦的性別則是由赫爾蒙主導,如果在胎兒時期,赫爾蒙分泌有些不同,就可能影響胎兒的性傾向。我知道,有些患糖尿病的女人,必須施打胰島素控制,她們一旦懷孕,這些胰島素也不能停,但是胰島素會抑制男性赫爾能的分泌,如果必須施打胰島素的糖尿病媽媽懷的是男嬰,這個男嬰有可能會男性赫爾蒙不足而影響一些發育。
我沒有女兒,不過,我也曾經想過,如果女兒告訴我她是女同性戀者,我會怎麼辦?這絕對不像是看邱妙津的鱷魚手記一樣可以看過就好,也不像同事告訴我她的男友其實是女生這樣的輕鬆,但是我應該會跟她說,邀請她的同伴來家裡玩,讓媽媽看看她,並且告訴她,不管她愛的是男人還是女人,一定要對感情認真,不要當遊戲,最後在跟她說,我會挺她到底,呵呵!
以宗教立場我不認同,但是以人性來說,我不會反對,因為畢竟有許多異性家庭發生不幸.
我喜歡姑婆屋,也喜歡三姑六婆的家居話家常,像「紅樓夢」全部都是女人同住,只有同性才能相互體諒,也不用看男人臉色過日子.
曾因跟同姓友人感情太好,好到被人當同性戀,所以同性的那種感情是難以言表的。
謝謝你的分享!
我對同性戀對於「家」有相同渴望的想法完全認同,比較引起我深思的是他們對於「婚姻」的需求。
身為異性戀的我,都不覺得婚姻關係有那麼吸引人了,不需性約束的同性伴侶,究竟為何需要婚姻關係?如果不需要法律來保障性專一(因為不太自然所以需要法律來約束),說穿了,兩個人相愛相守的承諾會需要法律來保障,其實是擔心哪天不再相愛無法相守的時候,分手會需要一個公平的方法吧(假設法律公平啦)!
所以似乎姑婆屋對家的需求和同志對對家的需求不太一樣,因為姑婆屋的伙伴們並不需要一紙婚姻的合約來保障彼此的未來。
如果法律對婚姻的保障可以無關性的話,那即使是異性戀者也可以跟同性朋友結婚不是嗎?
我好奇的是,有多少異性戀者想要共組家庭共度一生的對象是個同性好友或無性關係的異性好友?有多少人的婚姻不需要對方式他的性伴侶?我想這也代表了有多少人認為性和婚姻可以是不相干的。
如果法律認可同性婚姻關係,那麼所認可的應該不只是同性戀的婚姻關係,而是包括異性戀的同性婚姻關係,因為重點在於「性」不再在法律對婚姻關係的約束及保障範圍之內,是吧?
如果性可以和婚姻分割開來的話,搞不好男同性戀和女同性戀所組成的家會是最完美的家庭了,可以想辦法生孩子,又不存在偷吃被抓的問題,哈!
我完全贊同同性婚姻,只是想不通如果法律認可同性婚姻,是不是也該一併認可父女婚姻、母子婚姻等等,一樣給予婚姻關係的福利呢?會不會如果法律定義下的婚姻關係沒了「性」這個義務,根本就任意兩人都可以結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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