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晚上去錄了「無敵鐵金剛」,這是東風的一個談話性節目。主題談的是「鬧不合的藝人」。

恰好,主持人曹蘭、王月,也曾經鬧過不合;而且,她們鬧不合的新聞,當年正好是剛到壹週刊上班時的我所報導的。

既然要重提往事,製作人說,乾脆大家就把事情經過講個清楚。於是,王月非常坦然的把當年她跟曹蘭剛開始一起搭檔時種種的磨合經過,一五一十的說了出來。大 意是,剛開始搭檔主持的兩人,因為默契不足,她的過度表演常常被曹蘭當眾糾正,令人十分難堪。最令她記憶深刻的一次,是跟曹蘭一起出「曹蘭王月到你家」的 外景,王月帶著五年級的女兒前往,沒想到一到現場,曹蘭就問了她一句:「妳以為今天是去大湖公園嗎?」後來更要求她將女兒留在車上。王月形容當時眼看車門 一關,坐在司機旁邊的女兒眼淚奪眶而出,她也不禁也淚灑現場!王月說著說著,回憶起當場的屈辱,現場再度紅了眼眶!

說實話,今天錄影時,我非常的佩服這兩個人,尤其是曹蘭。讀者可能會覺得奇怪,我幹嘛佩服欺侮王月的曹蘭呢?


我佩服曹蘭的是,她真的是一個敢作敢當的藝人。今天,當王月紅著眼眶訴說她覺得被曹蘭欺侮的那一段時,曹蘭不但完全承認, 還幫忙「補充」自己當時的眼神跟動作,既不尷尬、也不掩飾。曹蘭等到王月將整件事情敘述完畢之後,才解釋說,自己是一個工作至上的人,因為王月的女兒不是 工作人員,出外景也不是玩耍,因此她認為她有權利要求「非」工作人員離場。

就一個記者的角度來看,曹蘭無疑是我碰過最「有膽」的藝人!天知道有多少藝人,背著自己的「麻吉」、搭檔或是稱兄道弟的朋友,在記者面前數落過多少對方的 不是、揭露對方的隱私,只是為了跟記者打好關係,或是為了搶鏡頭、搶曝光、搶排名、搶機會,不惜暗箭傷人,醜態畢露,但是,事後見報,卻一概不予承認。

我就曾經遇過一個藝人,不惜以出賣比她紅的姊妹淘們,藉機與記者打好關係,她會鉅細靡遺的將姊妹淘們的行程、習慣、交友狀況「爆料」報給記者,只為了換求自己上封面拍美美照片的機會。

我也曾經遇過一個藝人,他會在我的同事面前罵我,然後在我的面前罵我同事。殊不知,我們兩個人在報社的位置裡就坐在面對面,他罵我們的話,都被我們打開電話擴音鈕聽的清清楚楚。

還有一個更恐怖的藝人,真的是讓我佩服到五體投地。她對於節目的通告擁有極大的生殺大權,偏偏每次封殺了誰,卻都要裝無辜,推給製作單位。有一次,這位大牌主持人又表示希望我不要上同類型的節目,讓我很為難,因為我已經答應了別台的通告。當場,製作人也在一旁皺著眉、沆瀣一氣,幫著這位大牌主持人說服我。就在我尷尬萬分、不知道該如何是好的時候,大牌主持人頭也不回的離開了。製作人望著他走遠的後腦杓,立刻轉換成一副和善的笑臉,拍拍我的肩說:「別擔心啦!妳還是照常去錄影吧!別管他。該演的戲總是要演一下的嘛!」

當場我覺得我好像一個傻瓜一樣。

 

曾經,我以為總有一天,我可以適應這個娛樂圈內虛假的文化,但我很悲哀的發現,很多事我是永遠習慣不了的。還記得有一次,我在錄影空檔後台,跟一位當紅藝人閒聊,反正聊天嘛!不免閒談一到一些圈內的八卦。沒想到她事後竟將我無心聊天的內容,加油添醋之後,惡意的去告訴當事人,然後還挑撥離間的告訴對方,我是多麼的幸災樂禍、多麼開心她遇到倒楣事!幸好我與對方算是多年好友,因此她事後直接求證於我,給了我解釋的機會,並未影響我們的交情,但從此以後,我對這個藝人,便多了十分的戒心。

 

事實上,娛樂圈中有太多的謊言。明明警方已經公開說過,二手煙不可能在毛髮中驗出毒品,但卻有藝人執意要說自己吸的是二手煙。明明吃喝嫖賭樣樣都來,卻要扮成居家好男人的模樣。明明是個私生活混亂的浪蕩女,偏要裝成純情玉女。明明前兩分鐘才笑著的很開心,一轉眼就可以痛哭在地。

 

這,就是娛樂圈。一個假面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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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nyiChe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