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都蠻習慣自己一個人的。


小學六年級,媽媽帶弟妹搬回桃園,把我單獨留在台北舅舅家之後,我就很習慣獨處,假日才回家跟家人「黏在一起」。


國中搬進外婆家,高中開始住在救國團宿舍;直到高三那年,我再也不想忍耐10人一間、髒亂不堪的浴室和廁所,於是開始賃屋自己住。


所以我很習慣一個人逛街、一個人購物、一個人看書、一個人吃飯、一個人看醫生、一個人開車、一個人出差,甚至一個人旅行。


我大學去動乳房纖維瘤手術的時候,醫生覺得我很奇怪:沒人陪妳來嗎?我反問他:需要嗎?最後我還是自己一個人上了手術檯。


第一次談戀愛時,我很黏男朋友。不過,他對我始終無法乖乖「交代行蹤」這件事,很有意見。


結婚前,我最大的心理障礙一直是:「要跟同一個人每天在一起」。對我來說,「天長地久」不是祝福,而是詛咒。


幸好結婚後,阿宏在外的時間遠比在家多,所以我還是很自由。不過他對我喜歡「一個人」這件事常常大惑不解。


有一次,在巴黎香榭大道街頭,為了我堅持要自己一個人逛街,兩人大吵一架。還有無數次,為了他一直打電話給我,我大發雷霆。他不明白我為什麼不要他陪?不喜歡接電話?也不喜歡打電話?


我也無法讓他明白,逛街購物、走走停停、摸摸看看、考慮再三?就是要自己一個人才能專注。


我寫作時,痛恨旁邊有人;我工作、看書時,旁邊不需要有人。我常利用一個人夜裏跑步或是獨自開車,構思我的教案、或是計畫。我喜歡為自己弄一點簡單的吃食,打開我的電腦,一邊吃一邊瀏覽、閱讀。


我喜歡獨自旅行,可以認識新的朋友;我喜歡獨自外出;有一種探險的快樂。我有下床氣,睡到中午起床,不喜歡別人東問西問、吆喝我吃東西;我喜歡要出門就出門,不必交代或是報告行蹤。


所以,我真的深深、深深厭惡任何人以「我不能一個人睡、我不能一個人住」的理由來勒索我。想當年我爸爸將我鎖在家裡時,我是撬開氣窗逃走的。

現在,我有能力逃得更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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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nyiChe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