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來就很喜歡看電影,最近家裡裝了「壹網樂」之後,突然多了很多免費電影可以看,於是每週我最期待的事情就是「週末下雨」。怎說呢?因為豔陽高照時不出門溜小孩,老娘的罪惡感會很重,但是一旦下雨,就可以名正言順的窩在家裡看電影,哪裡都不去啦。

 

上週末,大雨傾盆,正合我意!乾脆招來小樺一家也窩在我家。小樺和阿宏在新買的210公分超大餐桌上打電腦,小樺老公則在旁邊打呼。四個小孩在大桌上兩兩配對下棋、玩WNO牌,而我呢,就窩在沙發上開始我的「週末電影院」。

 

我先陪孩子看了一部李連杰轉型之作「海洋天堂」,接著把前一天沒看完的日本片「天才小釣手」看完。這兩部勵志電影題材都很正面,孩子們覺得很好看,不過老實說拍得實在不怎樣,對我而言,除了李連杰格子襯衫下厚實的胸膛與臂膀令人充滿遐想之外,實在是沒什麼看頭。

 

小孩離開之後,我選了一部日本片「家鴨與野鴨的置物櫃」。看到一半,我就昏昏沉沉墜入夢鄉。醒來兩家一起去吃了一頓韓過烤肉後,回家好不容易等小孩上床,阿宏決定選一部限制級的喜劇「淫幕初體驗」來笑一下。沒想到,浪費了一個半小時,不但笑不出來,不滿也越升越高:我一整天看了四部片,竟然沒看到一部60分的!

 

於是,半夜兩點,我很不甘心的選了最後一部:中山美穗主演的「再見,總有一天」。心想,最後一搏,如果又是一部爛片,我就認命睡覺去也。阿宏也說:他很累了,只陪我看十分鐘。

 

沒想到,這部韓國導演拍的144分鐘超長日本愛情片,卻讓我們夫妻倆乖乖的在沙發上坐到凌晨四點多。電影結束,我淚流滿面,唏噓不已。

 

其實這部電影情節很簡單:一個三個月後要結婚的模範青年,出差時遇到了一個水性楊花、作風大膽的艷麗女子,於是,毫無防備的跌入情慾之中。在乖巧端莊的未婚妻、正要起飛的事業與魅力無法擋的風情女子之間,一場簡單的外遇,卻演變成一生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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妙的是,雖然劇情並不新穎,但是導演唯美的鏡頭、流暢的敘事,與充滿浪漫氣息的拍攝手法,再加上中山美穗精湛的演技,卻讓人的情緒不由自主的深陷其中微曦中,躺在床上的阿宏,深深的嘆了一口氣:

「唉!我這一輩子,最遺憾的就是沒談過一次轟轟烈烈的戀愛。」

 

我笑了:「你現在跟我離婚,應當還有機會。」

 

然而,我的腦中卻不自禁的思索起來:什麼叫做轟轟烈烈?怎樣的愛情才算轟轟烈烈「轟轟烈烈」的戀愛,應當要有幾個條件吧?

 

首先,既然要是所謂的「轟轟烈烈」,這個愛情,一定得要違反了某些社會的既定倫理才行。無論是千夫所指的婚外情也好、師生或兄妹之間的不倫戀也罷;父母反對的羅密歐與茱麗葉,或是「不愛江山愛美人」的貴族與平民、人鬼殊途的聶小倩與寧采臣......流傳千古的愛情,背後總是要有一個力量強烈的反對者。

 

因為有人反對,愛情的力量才能凸顯,才能顯得刺激、痛苦、折磨而又充滿了渴望。因為有了反對者,愛情才顯現出其堅強與特殊。否則,一帆風順的愛情,要如何顯現得出它的偉大呢?

 

第二,轟轟烈烈的愛情,必須要有時間與空間的「醞釀」。無論是生死相隔的「鐵達尼號」或「第六感生死戀」,還是遠距離的「櫻花戀」、「苦守寒窯」,或是因為已婚身分的而不得不分開的「麥迪遜之橋」,一段令人回味再三、終身難忘的戀情,一定不能夠是很容易就廝守在一起的。

 

因為分離,相見的時刻才會變得格外珍貴;因為分離,思念的言語才會如此動人;因為分離,再見時才會有瘋狂的激情;因為分離,才會有那無止盡的愛情,綿延不絕。

 

第三,轟轟烈烈的愛情,往往是不能夠有完美結局的。

 

君不見所有童話故事,最後都只能寫到「王子與公主從此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因為,接下來的日日相守,換來的只是無趣的柴米油鹽,愛情的光環會在每天每小時的相伴中逐漸褪色,直到你記不起來,曾經愛過的他是什麼樣子。

 

然而,在記憶中留存的片刻,卻是永遠的瑰寶。他是你心中一塊隱藏的夢土,在多年之後,仍然保有轟轟烈烈的煙硝。就像是絢麗的北極光,瞬間的震撼與美麗可以留在底片上,但你無法留有、無法觸摸、無法擁抱,它的光與熱只留在過去。

 

以這幾個方向去看,其實,「轟轟烈烈」是無法延續的。電影中的男主角,在轟轟烈烈的愛情與順順利利的人生中,選擇了後者,於是,轟轟烈烈的愛情,從此只能深埋在記憶中。然而,換個作法,如果他娶了當年轟轟烈烈的愛情,中山美穗不見得不能做個好妻子、好母親,只是,如果是這樣,這愛情終究也會老去,於是,轟轟烈烈到頭來再度回歸於平平淡淡,愛情最後仍然會埋葬在朝朝暮暮之間。

 

我遙想著,當年阿宏追求我時,坐在我家巷口,看著我與別的男孩揚長而去的孤獨背影;在我去夜店玩耍、徹夜不歸時,充滿淚水祈求我回頭的痛苦眼神......在少年阿宏的心中,這難道不是一段轟轟烈烈的愛情?

 

十五年的時光荏苒,現在的他,卻睡在我們一起去大賣場買回來的記憶枕上,感嘆著:

「唉!我這輩子,最遺憾的就是沒有談過一次轟轟烈烈的戀愛。」

 

或許,這就是很多四十歲的人,願意用『身敗名裂』、『家庭破裂』,來換取再一次的「轟轟烈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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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nyiChe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45)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