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兩天在看「為孩子立界線」這本教養書,書中提到「立界線」時的賞罰態度,我決定師法一番。

於是,本週一,我對姊弟倆說:「如果這一個星期,你們能夠友好相處,不吵架、不打架;有話好好說、不大吼大叫;那麼一星期後,我就給姊姊買一隻口琴,給弟弟買一個機器人。」

不知「承諾為何物」的弟弟一口答應。已經「進化」到知道「一星期很久」的姊姊,沈吟未決,但在我的「厚禮」利誘之下,終於決定傾全力一試。

星期一當天,兩個孩子真的維持了一天的和平。

星期二上午,兩個孩子「勉強」維持了半天的友好。

不知道老天爺是否認為我的要求太過嚴苛?所以使出作弊伎倆?就在星期二的下午,本來好端端的弟弟,忽然氣喘發作,診所醫生表情凝重的開了轉診單,要我立刻將孩子送往大醫院!於是,我匆忙奔回家拿了衣物,跟弟弟一起住進了醫院。

弟弟在醫院一邊接受呼吸治療,一邊從早到晚享受著難得看得到的幼幼台卡通;姊姊則在家跟著阿嬤四處玩耍。轉眼間,今天已經星期五了,眼看弟弟出院之時,大概將將好就是星期一啦!

這一星期,兩人之間的聯繫透僅能過電話,因此十分之友好,互相想念,滿嘴愛來愛去,半點也沒有爭端發生咧!

看樣子,我的口琴跟機器人是買定了!

在醫院裡攪得灰頭土臉的我,到現在還不太清楚,當初這個還不錯的IDEA,怎麼現下看來會這般愚蠢?

後記:

姊姊的口琴前兩天經過YAHAMA的樂器行買好了,還是「蝴蝶牌」,450元,與記憶中的價錢差不多。

弟弟的機器人今天(7/13)去買。結果,弟弟看了半天,竟抱了塑膠甲蟲與小恐龍,不要機器人了。媽媽一看,才200多元,為了公平起見,於是提議:「媽媽再給你買一個小機器人好不好?你選個顏色吧!」

弟弟抱著甲蟲與恐龍,頭也不回的往結帳台跑:「我不要機器人了。」

媽媽說:「甲蟲跟恐龍也買給你,還可以再多買一個機器人喔!」

弟弟回頭:「媽媽,妳不要再勸我了!我不會接受的!走吧!」

媽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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