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我貼在聶雲部落格的留言:順便也貼在這裡給大家看一下啦!

聶雲大哥,

我是安儀!恭喜恭喜!寶寶好可愛喔!

好可惜,新的奶粉廣告拍好了卻不能播出。原因是因為衛生局限制「代言人家中不得有一歲以下的寶寶及懷孕婦女」。想當然爾你一定很氣,但,我要跟你解釋一下,這個政府的禁令,其實是相關團體努力了很久才得來的喔!

首先,我要跟聶雲大哥澄清一個觀念,就是,幾乎所有的媽媽都是有母乳的!一百個媽媽中,完全不能哺乳的,幾乎都是因為乳房有外傷、經切除乳房乳腺,極少、 極少的媽媽是先天母乳不足的!在我近七年的義工生涯中,我只碰過兩位媽媽是在完整的哺乳教育後、及指導後,仍然母乳不足的!

那麼為什麼台灣的哺乳率這麼低呢?

除了資訊不足,造成像你這樣誤以為『有很多媽媽母乳不足』的民眾很多,事實上母乳不足的原因百分之九九都跟餵哺的次數不夠、以及過早添加配方奶粉有關。另外就是跟配方奶(奶粉)取得過於容易,以及配方奶廣告之氾濫有關!廣告的氾濫讓媽媽誤以為,牛奶跟母奶,只是可樂跟沙士一樣,沒什麼差別,奶粉也很營養,也可以養大寶寶!這是完全錯誤的!

事實上,奶粉是含有很多潛在危險的,除了營養嚴重不足(跟母奶至少差了九百多種營養成分)、製造加工過程添加許多化學原料、增加污染的管道之外,還有很多潛在的疾病在其中。我們協會(「台灣母乳協會」)之前一 直致力要求推動在奶粉罐裝上加註如同香菸廣告的警語:「餵哺奶粉可能導致寶寶的腸胃道感染、呼吸道疾病,以及心血管疾病的比例增加」但,想當然爾,奶粉廠 商是不可能願意加註的!

因此,在我們及相關單位多方立法要求下,嚴格禁止一歲以下的奶粉廣告在電視上以及平面媒體上播出。在先進國家,一歲以下使用的嬰兒奶粉是不可以有健康嬰兒 頭像、甚至是要醫生處方才可以使用的。而且奶粉品牌非常少!我在歐洲超市甚至找不到幾罐嬰兒奶粉!但是台灣的廠商多半鑽法律的漏洞,利用一歲以上的成長奶粉, 夾帶一歲以下的嬰兒奶粉促銷。這是這個廣告規定:「廣告代言人不能夠有一歲一下寶寶、或是懷孕中婦女」的由來!

希望你諒解民間團體、立法單位為造福更多的寶寶能喝母乳而做的努力!我們的努力,常常因為藝人的代言新奶粉廣告,而遭到許多挫折。我們明白這不是藝人的 錯,但是我們一定要阻止奶粉廠商利用民眾的資訊不足,造成奶粉可以取代母奶的假象。更不希望因為成長奶粉的廣告,讓許多媽媽誤以為母奶只能餵六個月。

雖然我現在已經不負責母乳協會的行政職,但既然看到這個事情,我還是希望解釋清楚,相信聰明的聶雲大哥,一定能夠諒解!我最近將要做一本教媽媽哺乳的書,屆時還希望能藉由你太太的哺乳經驗,幫我告訴大家哺乳的一些相關問題喔!再跟你聯絡喔!

安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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